“穿越火线”的他 越过法纪“红线”
2014年至2015年收受贿赂14万余元
但是游戏充值和请客吃饭的支出,大大超出了余严华的正常收入水平,手头紧张怎么办?
余严华想到了手中的权和他的老板朋友们。用余严华自己的话说,“我玩游戏的花费比较大,需要钱,而工程老板们又有求于我,所以我就收受了好处费。”
2014年4月,一次同学聚会,余严华从事工程建设的同学洪某对他说:“你现在当副总了,我们同学你也要关照一下,有什么合适的工程弄点给我做做。”余严华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同年10月,又一次同学聚会,余严华把一个道路工程给了洪某。
后来洪某以自己公司做不了为借口,转给了别人,拿到5万元的转包费。当晚洪某把这5万元交给了余严华,两个人把钱分了。
淳安县纪委调查,该工程最终是中标公司自己做的,根本不存在转让,所谓“转让费”,实际是余严华问中标公司要的好处费。
还有一位工程老板洪某某,从2012年起就和余严华认识,平常往来也较多,余严华当了副经理后关系就更密切了。2014年初,洪某某获知淳安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有一个道路改建工程总金额有4000多万元,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是余严华。
他找到余严华,“余总,这个工程你能不能帮忙拿一部分给我做做,我会好好感谢你的。”言下之意就是会给好处费,余严华考虑到比较熟悉就同意了,分给洪某某600万元的工程。
2014年11月,余严华打电话给洪某某,说家里买房子,钱不够,先借点。洪老板心领神会,给了余严华7万元。
此外,余严华还多次虚开发票,到他管理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报销,合计4万余元。
经调查,2014年至2015年,余严华在担任淳安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人谋取利益,先后以收受现金、虚开发票到施工单位报销等方式收受贿赂14万余元,其中较大部分受贿所得被他用于《穿越火线》等网络游戏。
5月5日,淳安县人民法院对余严华涉嫌受贿罪进行一审公开庭审,将择日进行宣判。5月10日,淳安县纪委给予余严华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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