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按《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杭财行〔2014〕533号)执行。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因公选派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业务培训。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培训费是指出国培训团组用于授课、翻译、场租、资料、课程设计、对口业务考察或业务实践活动等在国外培训所必需发生的费用。
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其他费用及用汇的管理要求和开支标准参照《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4〕30号)执行。
住宿费、培训费开支在规定的标准之内据实报销。
违反标准将追究责任
自相关文件发文之日起,各部门仍有违反上述公务支出开支标准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发〔2014〕40号)第十一章之规定,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审批人等相关人员责任,超出开支标准部分的费用一律由当事人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