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审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运送危险品要绕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水质怎么样每季度都要公开
今年夏天,一辆装载着化学品苯酚的槽罐车,发生追尾事故,导致部分泄漏苯酚随雨水流入新安江。一时间,如何保障饮用水源的安全,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昨天,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经过修改的《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特别对这类情况进行规定。
划定危险品车辆通行区应避开水源保护 区
《草案》提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水域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危险化学品。
今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划定、调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区域或指定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线路时,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实无法避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每季度定期公开水源水质情况
《草案》同时提出,相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对饮用水水源水质、水量和水源保护情况的综合评估,并由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在门户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体上,每季度定期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应建立两个以上独立备用饮用水水源地
建立备用饮用水水源地,是应对突然性事件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
《草案》提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饮用水水源地,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当与相邻地区签订应急饮用水源协议,实行供水管道联网。
比如杭州,计划续建闲林水库备用水源工程、湘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新建余杭三白潭备用水源工程。2013年三大备用水源工程建成后,如果按照目前杭州夏季最高一天用水量145万吨来算,三大备用水源可以提供全市至少25天的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