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开始,《杭州西溪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今后在西溪湿地里很多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都将被禁止。
比如,钓鱼、捕捞水生动物就是其中明令禁止的一项,一旦违反,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西溪湿地,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很多国家级保护的动植物品种,在杭州可能只有西溪里面才看得到了。
就拿鱼类来说,西溪湿地里共 有45种鱼。其中常见的有鲢、鳙(音yōng)、草鱼、青鱼、团头鲂(音fáng)、鲤、鲫、鳜(音gùi)鱼、鳗鲡(音mán lí)、黄鳝、泥鳅、鲶鱼、刺鳅等16种。
另外的一些,比如胡子鲇(音nián)、长春鳊、银鲴(音gù)、似鳊、青鳉(音jiāng)、麦穗鱼等,可能平时我们连它们的名字都很少听说吧。
水清鱼多,喜欢来西溪钓鱼的人也多。一直来,清晨或节假日,在文二西路、天目山路等西溪周边区域,经常能看到搬着小板凳来钓鱼的人。
这一钓,可把西溪湿地管委会工作人员急坏了,好多鱼都是珍贵品种,万一被“钓”上了餐桌多可惜啊。于是,保安经常去劝导,效果却一直不太好。
这次条例颁布实施后,有了执法依据,湿地管委会工作人员说,大家就都别来钓了,给鱼儿一个安全的生长环境吧。
除了禁止垂钓、捕捞外,条例还明确规定,在西溪不能随意采集各种植物;不能捕捉动物;不能野炊,不能烧香点蜡;不能攀折、刻划、钉拴、摇晃竹木;也不能在湿地里放生动植物……
《条例》各项规定很细,但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对西溪的各种动植物、自然环境进行保护。对各种违反条例的举措,也都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