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交警叔叔可以原谅我……” 杭州日报讯(通讯员 符栩潇 记者 钟玮)“吐槽”,这似乎已经是网络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论青红皂白,遇到什么事都要“吐槽”几句的人,被网友们称为“喷子”。前不久,临安的一个“喷子”因为管不住“嘴”,受到了教训。
事情的起因是去年12月的一次针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严查整治。去年12月13日,临安交警锦城中队民警在钱王街农林大路口开展电动车违法行为查处行动。当天下午3点左右,女子黄某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执勤交警拦下。 “走开,走开!”黄某丝毫不配合交警执法,发动电动车就往交警身上撞。为防止黄某进一步做出过激行为,交警再次要求其配合执法。黄某企图骑车离开受阻后,便向交警大发脾气,言语野蛮无理:“你们凭什么动我的私人物品?你们凭什么罚我钱?我办理牌照的时候,你们怎么不跟我说这是违法的?”一通胡搅蛮缠后,黄某不情不愿地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字,丝毫不顾交警劝阻,闯红灯通过十字路口,负气离去。 事后,黄某对交警执法心存不满,便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交警现场执法的照片,并附带了具有辱骂性质的文字:“XX临安交警……” 为维护执勤交警正当执法权益,临安警方立即展开调查,锦城派出所依法对黄某进行了传唤。黄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已认识到自己行为不当,主动删除了已发布的微博信息,并发文向交警致歉,希望取得交警的谅解。目前,黄某被临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