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市住保房管局联合市网信办约谈了安居客、58同城、房天下等3家网上房源发布平台负责人。本次约谈之前,市住保房管部门已针对房途网发布虚假房源的行为进行了约谈。 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以上房源发布平台,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扰乱了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网上房源发布平台 杭州今年5月开始专项检查 杭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基本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主动采取措施,连续出台了一系列调控组合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5月,为规范相关企业的房源信息发布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杭州市住保房管局下发了《关于对我市网上房源发布平台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对杭州市网上房源发布平台以及经纪从业人员从业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重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如围绕挂牌的房源是否已经过主管部门核验取得房源核验编码和二维码,是否在网站房源信息的显著位置注明交易平台认证后的房源核验编码和二维码,是否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等。 此次检查包括10余家网上房源发布平台(包括安居客、房途网、房天下、58同城、房多多以及我爱我家、链家、华邦、云房源等经纪机构官网),涉及40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 打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行为 约谈强调了四点 这次约谈内容包括—— 多家网上房源发布平台发布的部分房源存在价格虚假、面积虚假、图片虚假、描述虚假等情况,责令各平台十日内完成自查整改。 另外,约谈强调了四点: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 二、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房源信息管理的义务。立即停止传输虚假房源信息,并按照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要求,在发布房源信息时明确标识发布房源核验二维码; 三、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平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信息发布机制、举报处置机制、巡查机制、内部问责机制等等; 四、要依法依规经营平台,确保正确的市场导向。 接下来,市住保房管局还将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禁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行为,对不按要求整改的违规平台严肃查处。 据统计,杭州市85%的二手房买卖是通过房产经纪公司代理完成。 近期,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上,也发布了两个杭州二手房交易中的违规案例,提醒市民保护好自身利益。 案例1 未经备案从事中介服务业务 中介人员虚假宣传、服务差、收费不透明 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存在未经备案从事中介服务业务,中介人员虚假宣传、服务差、收费不透明等问题。 被骗人许先生,在该房地产经纪公司经纪人A推荐下,决定买一套大关的房子,后该经纪人A将业务后续问题转交给门店经理B,许先生通过B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及房屋转让合同。 许先生和B去银行办理房屋按揭手续时,B向许先生提出需支付2000元的按揭代办费,许先生没多想便向B转账了2000元。房屋过户后,B又让他按委托代理合同上的约定支付了5万元中介费。 这时,许先生发现问题不对。 原来,委托代理合同上约定,房屋过户完成后一次性支付5万元中介费,无其他额外费用。而经纪人B却向他额外要了2000元的按揭代办费。愤怒之余,他当即向房管部门投诉。 经调查,房管部门对B违规收取费用的行为进行了通报,记入诚信档案,并责令退还费用。在调查中还发现B并不是该知名中介的员工,也没有专业培训证书。 那么,到底如何了解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员的真实信息?如何快速找到诚信、专业的经纪人员? 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官网上,建立了房地产经纪公司及从业人员的大数据平台,汇集了全市2624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以及46021名经纪人员真实有效的从业档案,所有从业人员均须经平台备案,并佩戴由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监制的实名服务牌上岗服务,实名服务牌印有经纪人员唯一的从业编码及二维码。 广大市民通过手机“扫一扫”即可查看了解该名经纪人员的真实从业信息,包括累计成交单数、每单评价情况、动态星级评定、接受行政处罚、行业检查或表彰情况、参与行业培训情况等,真正做到信息完善、权威。 另外,在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市民可以通过机构及人员的实名评价排行榜、签约排行榜、挂牌房源排行榜、红黑名单信息、投诉情况、行政监管情况等检索区块了解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员的信用情况,快速找到诚信、专业的经纪机构和经纪人。 案例2 签下“阴阳合同” 80万元余款一直收不回 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风险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 “阴阳合同”是指交易双方就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且房屋出售价不同的转让合同。一份用于缴税、过户、审批贷款等称之为“阳合同”;另一份则是交易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称之为“阴合同”。虽然看似动动笔头就能省下一笔不小的税费,但其实这种操作隐藏有非常大的风险! 近日,杭州曹女士看中了一套价值400多万元的房子,与房东杨某签订了定金合同,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并承诺1个月之内支付首付款200万元,贷款审批通过后进行过户手续。 为抓紧凑齐首付款,曹女士委托某中介低价出售自己现有的一套小户型住宅。没过几天,中介经纪人带了一对张姓夫妻来看房,洽谈很顺利,双方以200万元的价格签订了定金合同。 在签订转让合同时,买家张某打起了感情牌:“能不能转让合同只签120万,赚钱不容易,这样操作可以少缴纳好几万元的税费。” 曹女士一开始不同意,觉得转让合同签120万元没保障,万一买家反悔怎么办?这时,买家张某信誓旦旦保证:“没问题的,我们再签一个200万元的补充协议,你的房款不会受任何影响。”曹女士有点蒙,半推半就之下就签下了“阴阳合同”! 之后,曹女士悔不当初。 原来买家张某支付了120万元的购房款之后与曹女士一起办理了产权过户,曹女士一直催问张某80万元余款。可张某一直找理由拖延,最后发了一条微信说:“我已支付全部房款。”之后,人就杳无音讯了。 曹女士万分心急,自己签了定金合同要买的房子马上要付首付款,如付不出,10万元定金将打水漂。 于是,曹女士联系中介,中介表示也联系不上人,只能尽量帮忙找找,并建议拿补充协议去法院起诉买家张某。 曹女士联系张某一直提示手机号码不存在。曹女士联系律师,律师表示可以民事诉讼。但是,另一边,曹女士因不能按约支付自己心仪房屋的首付款,造成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市住保房管局表示,阴阳合同违背了合同订立的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署的合同自始无效。 另外,阴阳合同中存在的偷逃契税行为,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出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会受到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如若偷逃税数额达到法定起刑标准时,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阴阳合同所带来的交易风险对买卖双方而言是均等的。 无论是做低价格逃避税费,还是做高价格骗取贷款,一旦买方或者卖方要求以网签价格进行交易,对方都将陷于困境中。市住保房管局提醒,对于签订“阴阳合同”的违法行为,应坚决抵制、立刻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