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蓝色钱江保姆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庭审从上午九点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
据杭州市检察院指控:莫焕晶因长期沉迷赌博而身负高额债务。
2016年9月,莫焕晶经中介应聘到被害人朱小贞、林生斌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
2017年3月至6月,莫焕晶多次窃取朱小贞家中的金器、手表等贵重物品进行典当、抵押,得款18万余元。至案发时,尚有评估价值19万余元的物品未赎回。莫焕晶还编造买房等虚假理由向朱小贞借款11.4万元。上述款项全部被其用于赌博挥霍。
6月21日晚,莫焕晶又用手机上网赌博,输光包括当晚用被害人家中一块手表典当所得款项在内的6万余元。
6月22日凌晨5时许,通过手机上网查询与放火有关的关键词信息后,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屋内的朱小贞及三名子女困在火场中,因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火灾还造成该室及邻近房屋部分设施损毁,损失价值257万余元。
火灾发生后,莫焕晶逃至公寓楼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另经查明,莫焕晶于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在绍兴市、上海市等地从事保姆工作期间,在三名雇主家均曾实施盗窃行为,被雇主发现,退还相关财物后被辞退。
检察院认为,莫焕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放火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林生斌质问莫焕晶为何放火加害对她照顾有加的朱小贞等人,并指责其当庭说谎。
莫焕晶承认放火和盗窃事实,同时辩称,其放火的目的是想通过先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取得被害人朱小贞感激以便再次向朱借款;其未逃离现场,且有报警等配合救援行为。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则认为,莫焕晶关于产生放火动机的时间、点火时间、曾按过报警器、曾用榔头敲击玻璃试图救人、准备使用水桶接水救火等供述内容均不实。
公诉人认为,莫焕晶对如何控制火势事先未采取任何准备措施,即便对本案严重后果持过失心态,依法也应当构成放火罪并对全部后果承担责任。
法庭通知参与现场勘验的民警出庭作证,并依职权通知公安部灭火专家等两名有消防专业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各方就火灾扑救及消防设施等专业性问题进行了发问,两名专家分别作了解答说明。
庭审中,各方诉讼参与人主要围绕莫焕晶放火的真实动机及罪名;物业管理及设施维护、消防救援及管理是否存在不足,能否减轻莫焕晶的罪责;莫焕晶是否存在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能否据此减轻其罪责等问题,充分阐明了各自的观点。
莫焕晶表示认罪,并称愿意接受法庭的裁决。
审判长表示,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合议庭评议后将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择期公开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