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签字就让牛来签!
老吴58岁,在建德放了一辈子的牛。去年11月25日,老吴被同村村民老孙养的牛撞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之后,老吴的家人将老孙告上了法庭。
近日,建德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这头牛我养了好多年了,脾气很好,不可能伤人的!”被告老孙情绪很激动,他说,自己家共养了4头牛,事发当天早上6点左右,他把自家的成年母牛、半成年公牛和一头小母牛牵到不远处的田间吃草,自己去别处干活,到下午4点多再把牛牵回家。其间,老吴是怎么靠近牛,又是怎么被撞的,并没有人看见。
不过,有村民从田间经过时,听到了求救声,走近后发现老吴身上多处受伤,大腿流血不止,急忙跑去通知他的家人。家人叫了救护车,将老吴送往医院,但老吴最终没能挺过来。死前,他告诉家人,自己是被老孙家的牛顶伤的。
老吴的家人说,老吴平时身体非常好,如果不是被牛顶伤是不会去世的。老吴家人的说法得到了医生和民警的认可——医生通过毒物和病理学检验,确认老吴系受外力撞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排除其他引起死亡的可能性;民警则在老孙家成年母牛的腿部和蹄子上发现了血迹,这些血迹正是老吴的。
庭上,老吴家属出具了公安机关询问笔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司法鉴定中心的DNA鉴定书等多份证据,用于证明老吴系为外力所伤致失血死亡的原因以及母牛攻击老吴的事实。他们认为,老孙没有将牛拴好,是牛伤人的直接原因,作为牛主人,老孙应当对老吴的死负责。
对于上述证据,老孙均不认可。他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我的牛不可能伤人!”法官建议老孙委托文化程度较高的弟弟出庭,老孙倔强地说,要签字就让牛来签。
为了证明自己养的牛“很温顺”,老孙甚至把肇事的母牛牵到法庭门口,要求法官和老吴家属近距离看看牛。
为了让判决更合乎民意,当天法院还邀请了15位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经过案情陈述、双方辩论,15人均认为,老孙对此事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听到这,老孙和弟弟转头就要离开,法官和调解员苦口婆心劝了半天,双方终于同意坐下来,接受调解。
法官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也就是说,老孙不能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除非他能够举证证明老吴对事故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是无法推脱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