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将近,不少在外租房的人都面临着退租、转租、续租等问题,各类租房纠纷也随之而来。
本打算开开心心回家过年,却不想被这些繁杂琐事搅得身心俱疲——近段时间,“律师来了”后台就收到很多与租房相关的咨询。
微友张先生是杭州本地人,在丁桥有一套空置的商品房。2015年底,他通过中介公司,把这套房子出租给了一对卖水果的夫妻,双方约定每月房租2000元,三个月一付。
“当时合同是由中介公司提供的,我想着应该靠谱,没仔细看就签了,后来才发现合同内容很简单,像家具、电器这些怎么处理,都没有写进去。”张先生说,自己跟老婆都在城西工作,房子租出去以后,一直都是委托中介公司帮忙处理相关事宜的,也没有去实地看过。
直到上个月底,租房合同到期,卖水果的夫妻搬走了,张先生这才去丁桥看了一圈。
门打开,看到眼前的景象,他惊呆了:“房间里一塌糊涂不说,我们原来放在里面的洗衣机、电水壶、油汀居然都不见了!这些家电买来之后都没怎么用过,八九成新总是有的。本来是看他们经济不宽裕免费给他们用的,没想到他们居然招呼不打一声,就这么顺走了!”
张先生气得不行,马上向中介公司要来租客的号码,打电话要求对方归还电器。不过,这对夫妻并不认账,他们说,张先生原先配备的那些家电统统都坏了,带走的电器都是他们自己掏钱买的。
几次交涉无果,张先生只能向“律师来了”求助:租客这种行为算不算违约?该怎么办才能要回这些电器?如果租客拒绝归还,要求他们赔偿相应价款可以吗?
为了更好地解答张先生和其他微友的疑问,我们“主值班律师”栏目特别推出租房专题,请“律师来了”明星签约律师张锋平坐堂答疑。
签约律师张锋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张先生出租房屋时是连同屋内的家具、电器一起出租的,承租人理应在租赁期间届满时向房东返还包括家具、电器在内的房屋。
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没有写明房屋内家具、电器的明细,张先生若无法证明将这些东西交付给了承租人,将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疑签约律师张锋平: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擅长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领域的全过程非诉讼法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以及建筑施工企业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建议张先生可去中介处了解一下,当时交接房屋时,中介有没有与承租人签包含房屋内设备、设施的交接单。
如协商不成的,也可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如承租人证明当时房屋内没有张先生主张交付的家具、电器,则张先生难以主张要求承租人返还或赔偿;
2.如承租人说原先的电器坏了,他搬走的是他自己买的,则他需要举证证明两项内容:原先的电器确实坏了;损坏不是由于他保管不善造成的。如无法举证,则法院判决由承租人返还或赔偿的可能性较大。
租客欠租不搬走
房东该如何维权?
微友问:我家一间店面出租,2016年6月签了两年合同,合同约定三个月交一次房租。承租人现在不交房租和水电费,也不肯搬走,一去要房租就要打我们,威胁我们说注意人身安全。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权?
答:按约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法定义务,如承租人拒绝支付或迟延交房租和水电费的,从法律程序上说,你可以先发书面文件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付清,如承租人逾期仍不支付的,则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腾退房屋。
在司法机关裁判文书生效后,承租人如果仍拒绝支付租金或腾退房屋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承租人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则其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对其高消费、信用贷款等会有极大的影响。
当然如果承租人拒绝支付水电费的,电力部门、水务部门在其存在欠费,并且经催促后仍不缴纳的情况下,也会先行停止供电、供水,对承租人也会造成一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