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友问:我想买小区的地下车位,总价11万,但只有车位的使用权,没有产权。我上网查了,长期租赁的法律保护期是不是只有20年?像我这样只有使用权算是租赁吗?如果20年后开发商要转租,我该怎么办?
签约律师李国: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民商事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决定是通过出售、附赠,还是出租等方式来处置该类车位、车库。
规划的车位、车库由于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和利用上的独立性,因而在法律属性上均具备进行产权登记的条件,只是目前大部分城市尚未规定为车库、车位办理产权登记。
从长远来看,规范并统一车位、车库的登记制度是必然趋势。一般来说,开发商会在地下车位的转让协议中约定该车位目前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产权登记,并约定税费承担,从而使使用权转让变成真正的所有权转让。
对于使用权的转让是租赁还是买卖性质,目前实务中有不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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