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3点,上城法院10号法庭,一个姓马的男人被法警带上被告席。
马1988年生,安徽宿州人,个子不高,圆脸、平头,右手臂上纹了一条龙,身材敦实。他初中文化,没有固定职业,而且前科累累:2004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2012年犯赌博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4年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日。
据公诉人指控,去年1月5日上午7点50分左右,马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且当日车辆限号的情况下,驾驶一辆福特轿车沿西湖大道自西向东行驶,后在西湖大道与定安路口因限行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要求马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他拒绝检查并加速冲卡驶离。
之后,马又驾车冲过交警在西湖大道佑圣观路口设的卡口,直奔建国中路。
车到西湖大道建国中路口时,正在执勤的学警尹某接到指令,站在福特车前方要求马靠边停车。这时候,马不顾指令,驱车前行撞倒尹某,并顶着尹继续加速行驶。
到了建国中路清泰街路口,马急刹车停车,将尹摔落路边后,驾车逃离现场。
经检查,学警尹某右膝软组织挫伤、皮肤挫伤。事后,公安机关对马上网追逃。
今年1月12日,马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人说,马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官问马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无异议,马低着头,半晌没有说话。
法官又问一遍,他这才开口:“我没驾驶证嘛,当时看到交警就紧张了,想赶紧溜掉,不是故意要撞人的。”
马辩解说,自己当时并不知道尹是交警,而且也没顶着他开多远,最多跑了20多米。
不过,法官当庭播放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从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马开车向尹撞去后,尹扑倒在福特车的前引擎盖上,并抓住了后视镜。之后,马开车顶着尹又行驶了200多米,其间还多次急打方向、急停、急刹。
看完监控,马一语不发。
公诉人接着宣读了证人证言,其中有一份是马的女朋友在公安机关询问时做的。据她说,马当时开的那辆福特车是她的,在这次案发之前,马曾多次在吸毒后驾车出行,有一次还朝别人喷过辣椒水。
法官问马,这次驾车冲撞交警,是不是酒后或吸毒后所为?马说,自己既没有吸毒也没有喝酒,就是那段时间正好在跟女友闹分手,心情不好……
“马公然藐视法律,破坏国家公权力,其行为属于情节十分恶劣的暴力行为,且认罪态度较差,依法应从重处罚。”公诉人建议,对马在有期徒刑二至三年间量刑。
听到这里,马情绪有些激动:“我觉得量刑过重了!”他说,自己是主动投案的,应该算是自首,加上被害人伤得不重,希望法院对自己从轻处理。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