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机上玩手机、吸烟,最高可罚5万元
飞机起飞了还在用手机接打电话、不顾空乘劝阻在机舱内吸烟、殴打辱骂机组人员……近年来,“空闹”事件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往后,这些行为将被界定为“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可能面临最高5万元的罚款。
8月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78个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
这次发布的修订稿有哪些亮点?以后乘坐飞机都要注意哪些问题?我们请“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吴婷为大家解读。
安保条款新升级
空闹最高可罚5万
此次修订主要集中在“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的内容上,相关新增条文多达10条,详细列举了14类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
(一)劫持飞行中或者地面上的航空器;
(二)在航空器上或机场扣留人质;
(三)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者航空设施场所,冲闯航空器驾驶舱,强行拦截航空器;
(四)非法将武器、危险装置或者材料带入航空器、机场或者空中交通管制单位;
(五)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散布诸如危害飞行中或地面上的航空器、机场或民航设施场所内的旅客、机组、地面人员或者公众安全的虚假信息;
(六)违反规定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电子设备的;
(七)在航空器内使用火种、吸烟的;
(八)强占航空器内座位、行李架的,堵塞、强占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的;
(九)盗窃、故意损坏、擅自移动航空器设备以及机场内其他航空设施设备,强行打开飞行中航空器应急舱门的;
(十)妨碍机组人员、安检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机组人员、安检员履行职责的;
(十一)在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十二)破坏用于民用航空用途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系统及用于空中交通管制设备设施的;
(十三)辱骂、殴打机组人员、安检员、机场地面服务工作人员的;
(十四)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机场秩序的其他行为。
此前,遇到“空闹”事件,一般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条处罚,最多是拘留几天,罚款几百元。而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实施上述非法干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对涉事人员的罚款金额可以增加到五万元以内。
没有电子设备陪伴,长时间的飞行时间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很难熬的。但是飞行中禁止使用手机,主要还是出于对乘机人员的安全考虑。
飞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旅客可获“先行赔付”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以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旅客运输航班延误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做好旅客信息通告和相应的服务工作。
另外,修订稿还鼓励通用航空企业投保机上人员险,对于在航空运输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增加了“先行付款制度”和“诉讼权利”的条款。
《修订稿》第131条规定,因民用航空器事故造成旅客死亡或者伤害的,承运人应当向有权索赔的自然人不延迟地先行付款。
不过,“先行赔付”是为保障旅客利益不受损,但并不构成对事故责任的承认,这笔费用可以从承运人随后作为损害赔偿金支付的任何数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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