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微友咨询“律师来了”:我跟老公结婚30多年了,膝下儿女双全,本来我们老夫老妻日子过过,也蛮安逸的,可是7年前我生了重病,身体状况比以前差了很多,只能长期在家卧床休息。这种情况下,老公就像变了个人,对我没有丝毫关心和体贴,稍有一点不顺心,还会对我拳打脚踢。
这几年下来,除了对我家暴,竟然还出轨了!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出去,几天几夜不回家,把我扔在家里,只能吃冷饭、方便面度日。
我以前没有工作,钱都是老公给的,现在他在外面有人了,一分钱都不肯给我,我基本的生活都很难得到保障。
前段时间我趁他不注意翻了他的手机,发现那个女人竟然是我的闺蜜!这个闺蜜一直没有结婚,我刚生病的时候她经常来看我的,没想到她居然背着我……
我想总有一天他会提出离婚的,请问律师,我可以找私人侦探去搜集老公出轨的证据吗?这些证据打官司时有用吗?
签约律师倪浩览:
1.私人侦探是否合法?收集到的证据是否有法律效力?
首先,私人侦探作为一种职业,在现阶段还未被国家认可,因此私人侦探作为取证主体本身并不合法。
虽然在我国“私人侦探”活动和私人调查机构并没有为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禁止,但是公安部的行政规章明确禁止私人侦探行为。根据1993年公安部发布的《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都是违法的。
其被明令禁止的“业务范围”包括:受理民间民事、经济纠纷,追讨债务,查找亲友,安全防范技术咨询及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调查等。
其次,法律强调的是取证的方法一定要合法,如果当事人是不择手段收集的,法院会不予采信。私人侦探收集证据一般多为照片及录音录像。如果收集的照片、录音录像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之规定,即便不考虑证据是来源于私人侦探,也会由于证据本身具有违法性,而不被法院采纳。
再次,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配偶的开房记录等。这些证据只是间接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如果没有一个相对完整的证据链,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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