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城法院被告席上的4个女人有点特殊:其中3个挺着大肚子,还有一个正处于哺乳期。
事情源于4月14日小营派出所接到的一起报警:一年轻女子在浙医二院就医过程中手机被盗。民警调取监控发现,3名女子形迹可疑,其中两人明显身怀六甲。
民警立即联想起辖区内另一起手机被盗案件,并确定系同一伙人所为。经上城公安刑侦大队分析研判,一个由4名女子组成、在全市多家医院连续作案的盗窃团伙浮出水面。
4月15日上午,3名孕妇正在火车东站候车大厅内等待回湖南老家的列车。还有20分钟,检票口就将打开,3名孕妇有说有笑,相谈甚欢。
突然,民警出现在她们面前。见到民警,3名孕妇立刻低下了头,沉默不语。
经审讯,在东站被拦截的3人系从犯,负责利用孕妇身份在作案时“打掩护”并转移赃物。团伙主犯系张某,是她纠集3名从犯来杭,并负责选定目标和作案。
5月11日,22岁的主犯张某投案自首。张某有一个6个月大的孩子,尚处于哺乳期。
4人交代了4月13日至15日间,在杭州多家医院扒窃手机的犯罪事实。警方共追回被盗手机7部,目前,有2部苹果6代手机及一部OPPO品牌手机未找到失主。如有市民在此期间被盗相同型号手机,可于近日到小营派出所认领。
据4人交代,她们往往选择医院人员密集的上午时段,紧盯排队挂号、缴费、等待电梯的年轻女子下手。
日前的庭审中,4人承认了行窃事实,认罪态度还蛮好。
法官问道:“你们是不是自以为怀孕、哺乳,即使盗窃被抓,也不会被采取羁押措施,所以才胆大妄为?”
3名女子选择了沉默,只有一人轻声回答:“那倒不是。”
据悉,4人均来自湖南省桂阳县,通过打麻将相熟,商量好后“组团”在全国多地行窃。
法院一审分别判处4人半年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罚金。然而,目前4人均不具备羁押条件,只能暂予监外执行——主犯张某尚在哺乳期,法律规定妇女自生产起,有9个月的哺乳期,这段时期不能实际羁押,需待2个多月后哺乳期结束,才能将张某收押监管;其余3人尚在孕期,根据她们的刑期,等她们生产、哺乳结束,刑期也就结束了,最终,这3人不会被实际羁押。
办案人员透露,杭州近年来发生了多起类似的孕妇盗窃案,其中不少人系累犯,这些违法犯罪人员正是利用了法律中对妇女特别保护这一点。
警方提醒:在人员密集场所,市民务必保管好随身物品,谨防失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