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自己进入地铁站时的监控摆到面前,死犟了一周的董某终于松口了:“是我干的……”
事情得从4月24日说起。当晚9点,家住钱潮路某小区的小吴向四季青派出所报案:放在家中的一台笔记本电脑被偷,价值4000多元,由于是工作电脑,硬盘中存有不少重要文件。
四季青派出所洪警官到现场调查发现,小吴家其实是单位员工宿舍,现场并没有被翻乱。“有人跟你同住吗?”洪警官问。
“现在没有,以前有个小董,前几天刚离职,今天刚搬走。”小吴说。
洪警官调取记录发现,董某在2015年曾因盗窃被判刑,并于案发当日下午离开杭州。居民楼监控显示,董某离开时拿着一个大迷彩行李袋,似乎有些重。
4月26日晚,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杭州警方在宁波某旅馆内找到董某。民警翻查董某手机后发现,他曾在百度上搜索过“4000多元的笔记本电脑能卖多少钱”。
所有线索都指向董某,董某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面对讯问,董某声称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被传唤,突然跑到宁波只是为了找亲戚。
“你拎着一大袋行李离开,当时你从宿舍里拿了什么?”民警问。
“就拿了一件黑色薄外套和一条黑色的裤子,把这些放进袋子后就离开了。”董某回答得很淡然。
“当时有没有注意桌子上的其他物品?”
“没有注意。”
一周的讯问中,董某始终不承认偷走电脑的事实。
与讯问同步的是,民警在这期间根据董某离杭当天的活动轨迹,调取了大量监控:公交车上的、地铁站内的、客运中心站里的,还有其他社区监控。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民警在地铁站内的监控中找到一段仅几秒钟的画面,这段画面证实,董某当天确实携带着笔记本电脑。
5月4日,视频证据摆到面前,董某只好交代了:当天,他到宿舍拿了衣服后,看到小吴房间桌上的笔记本电脑,想着自己反正以后不会来了,便将电脑与衣物一起塞进行李袋,离开了宿舍,随后坐大巴离开杭州。那台电脑最后以1000元的价格转卖掉。
5月11日,董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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