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年纪大了有时犯糊涂
哥哥几次让她写遗嘱把房子留给他
微友:我父亲16年前去世,他名下有套房改房,由母亲住着。我和哥哥都已成家,经济条件一般,母亲自己也没有积蓄,考虑到将来母亲的养老问题,哥哥就提出将这套房全部过户到母亲名下,我们两兄妹自动放弃继承各自可继承的份额,这样以后母亲养老就不用担心了。
当时我想想也有道理,同意了,还跟哥哥一起到公证处做了公证。没想到,才过了两三年,哥哥跟嫂子离了婚,因为没地方住,他就搬到了母亲的房子里,一直住到现在。
这些年来,哥哥整天游手好闲,也不出去找工作,一分钱收入都没有,就靠着母亲的退休金过日子。更气人的是,他还几次背着我要求母亲写遗嘱,想让母亲直接把房子过户给他。
母亲已经80多岁了,有时候稀里糊涂的,哥哥说什么,她就答应什么;等到清醒的时候,母亲又会很生气,骂哥哥是为了房子才住进来,还把哥哥在背后做的那些事告诉了我。
我想趁着母亲健在,让她立遗嘱把房子平分给我们兄妹俩。虽然哥哥的行为很过分,但我也不愿意跟他撕破脸皮,毕竟我们还是亲兄妹啊,别人看了也会说闲话,说老妈还健在呢,两个小孩就开始争房子了。
其实,最开始我的想法是很简单的,就是希望母亲能安心养老,可现在哥哥这样,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问律师,我怎么做才能阻止哥哥?十多年前公证放弃继承权,我能反悔吗?
签约律师汪哲弘:本案关键不是赡养问题,而是房产归属。首先,由于你们兄妹当初自愿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且已过户至母亲名下,所以房产已是母亲的个人财产,她有完全的处分权,且其在生前的出售、赠与行为均不受之后遗嘱的限制。
其次,根据《婚姻法》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该义务不会因任何约定而免除,而且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不管你们有没有放弃房子,母亲最后会不会把房子留给你们,你们兄妹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另外,当初的放弃继承公证是不可撤销的。如果要避免母亲在生前把房产赠与过户给哥哥或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哥哥一人,建议可以让母亲立一份附赡养义务的遗嘱,即两兄妹共同赡养母亲,则共同继承房产;如一方不主动履行赡养义务,则视为放弃继承权。
要注意的是,最好能对母亲的生养病葬费用等细节作出具体的约定,以便将来认定“不履行”的事实。遗嘱最好也进行公证,这样才不会轻易被单方面撤销。
答疑签约律师
汪哲弘: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公司法及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