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热了,许多朋友会选择在吃饭的时候喝一点酒解解渴,但这其中有部分人对于酒驾这条高压线还是放松了自我约束。7月15日中午,萧山交警就查获了一名午饭后酒驾的男子,而这名男子已是第二次被查获酒驾,他的驾驶证自从上次被处罚并且扣证之后,也没再去主动参加学习。
7月15日中午,萧山交警大队衙前执勤中队民警在衙前镇成虎路青云集团门口附近设卡查处酒驾。12点45分左右,一名骑着摩托车、没有戴头盔的男子沿着成虎路由东向西行驶过来,被执勤的交警拦下,当时交警就闻到男子身上有一股明显的酒气,于是按照规定要求该男子接受酒精呼气测试。
经过现场的酒精呼气测试显示,这名男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2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男子表示对这个结果没有异议,承认当天中午吃饭的时候自己的确喝了一瓶啤酒。通过进一步调查,这名男子不仅骑摩托车时没有戴安全头盔,同时他随身也拿不出驾驶证,摩托车的年检也过期了,也拿不出有效的车辆交强险凭证,于是交警现场按照规定扣留了他的机动车,并把这名男子传唤到了交警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核实,这名男子姓郭,安徽亳州人,目前暂住在萧山新塘,而他的驾驶证正处于“超分、暂扣、停止使用、注销可恢复”的状态。交警通过查询他的违法记录发现,原来郭某在2013年10月也曾因为酒驾被交警衙前中队查获过,当时对他做出了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面对交警的询问,郭某说,自己当天中午在瓜沥吃午饭,因为感觉天气比较热,所以就在吃饭期间喝了一瓶啤酒。之后他有事外出,想想要去的地方并不是很远,应该不会有事,没想到还是被交警查获了。而对于自己的驾驶证,郭某说,上次自己酒驾被处罚的扣证期间结束后,他就一直没有去重新参加理论考试,所以也就一直没有取回被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
昨天,警方依法对郭某做出了处罚决定,这次,他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1470元的处罚。目前郭某已被送到萧山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