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机动车被认定负全责,非机动车一方到法院起诉的案件屡见不鲜。但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非机动车一方被认定负全责,机动车一方到法院起诉讨要赔偿的案例却很少见。
当滨江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丰田车车主起诉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事故时,连法官们都感觉有些意外。这是什么情况?
崔女士有一辆丰田SUV。今年3月20日晚上,她驾车行至滨盛路长河路口,当时为绿灯,她属于正常通行。
突然,从滨盛路西往东方向,蹿出了一辆电动车,一头撞到了崔女士的车上。
崔女士赶紧刹车,再一看横向车道的信号灯:电动车闯红灯!
不仅如此,她发现骑车的小姑娘当时正一只手拿着手机接电话,另一只手扶车头,怪不得会失控撞上了。
崔女士的车子被撞凹陷了,油漆也刮花了。
小姑娘姓张,起初态度挺好,承认因为接电话,没注意红灯,直接冲过来了。
交警赶过来一看,初步认定电动车负全责,建议小张赔800元给崔女士。
小张马上就冷下了脸,嚷嚷自己没那么多钱。协商不成,交警开具责任认定单后,让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崔女士修车花了1200元,可小张却一直拖着不肯赔钱。今年4月20日,崔女士只好把小张告到了滨江法院。
前天早上,法官助手把当事双方请过来,尝试调解。
不料,小张还是那句话:“我就一个打工的,每月工资才2000多元,去年做生意又欠了1万多元的外债……”
“车是你撞的,对不对?撞了总要赔吧?”崔女士郁闷地说。
“我承认啊,可你开这么好的车,又是个玩苹果6Plus的富人,就别跟我这种贫苦的打工者计较了!”小张咬定,顶多也只能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内赔偿。
法官助手对小张进行了司法教育:“责任的承担与能力大小无关。你无视交通法规,造成事故,既然是负全责,就得对她车的损失全部赔偿。”
小张听后,表示只肯赔600元。经法庭调解,小张最终同意在4月24日发工资当天赔给崔女士900元,崔女士也想早点结案,表示了同意。
最近,杭州交警部门正在“严打”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本案对所有非机动车驾驶员来说,都有警示意义。调解员认为,交警部门在处理该事故时,没有因为小张是非机动车就“和稀泥”。崔女士也没有因为维修费用金额不大,对方又是非机动车,嫌麻烦而选择忍气吞声。
“法治不是法院一家之治。”调解员说,大家都按照规则办事,法治才能从蓝图化为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