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余杭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宣读不起诉决定时,小王这才相信,法律真的帮他找回了真相。而此前半年里,他因为40元的快递费,竟然差点被追究刑责。
去年9月一天,快递员小王配送两箱货到付款的货物给乔司的一家淘宝店。店主唐某打了好多次电话催促后,小王才赶到。唐某不满,所以在40元钱快递费上跟小王吵了起来。小王一气之下将两箱货物搬回车里就走了。
不料,唐某随后向快递公司投诉说,货物被小王偷了。
公司问小王怎么回事?小王还在气头上,就说:“我没偷!货派好了,快递费我也收到了!”
唐某报警,派出所介入调解。小王坚称货物已经送到并收了快递费;唐某不仅未予澄清,反而告诉民警确实付了快递费后货物被偷了。
警方调取监控后发现,小王把两箱货物搬上楼后,没一会儿确实又搬走了。
警方以小王涉嫌盗窃罪将他刑拘。
在审查起诉阶段,小王面对承办检察官时,承认货物是自己拿走的。不过他说,对方没付快递费,而且明明是当场看着自己搬走的,这怎么能叫偷?之所以后来对公司和民警说谎,完全是因为对方报警诬陷盗窃,他在怄气。
这一说法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确认了小王这一说法。
在掌握证据的前提下,检察官耐心地教育、劝说唐某,告诉他报假案的后果。最终,唐某也承认了没付这笔钱,而且亲眼看着小王搬走了货物。
近日,经过该院检委会决定,小王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小王无罪释放,不仅还他以清白,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司法公正,这也要求我们检察官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更加细致审查,严把事实、法律和证据关,真正做到不枉不纵犯罪。”该院常务副检察长沈亚平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