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微友发微信咨询快报律师团:我们夫妻和睦,双方都没有外遇,也很富有,儿女双全,可是我就是想离婚,老婆就是不同意。我已经起诉三次了,法院判决书也判了三次,就是不判我离婚。我请律师已经花了一万多元,还是离不了婚。
难道只有我死了,或者实施家暴才能把婚离掉吗?
我真没有外遇,也情愿所有的家产给她,哪怕我穿个短裤走人也可以,孩子她要也可以,不要也可以,她不出抚养费也可以!
可是她就是不离婚,我该怎么办呀?
我真的连自杀的心都有了。这事让我感到好痛苦呀。请问律师,我的婚能离掉吗?我只想过单身生活,没有什么理由,行吗?
柯溪: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市律协2013年度业务新秀
答: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的法定理由具体包括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等五种情形。
另外,结合审判实践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14种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其中第七种情形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自由是法律赋予夫妻双方平等的权利,你的离婚自由权亦受到法律的保护。你不必采取极端的做法,若你们的情形能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且无和好可能,夫妻感情视为确已破裂,法院也会作出相应的离婚判决。
证明分居事实,可以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社区证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