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名作《孔乙己》里面,主人公孔乙己在咸亨酒店里,面对别人对其偷书的质问,喃喃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辛辣辛酸的文辞之下,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于是,成就一段“窃书不算偷”的典故。
不过,近段时间,一名男子多次到新华书店内偷书,上演了一幕幕现实版的窃书,终被工作人员逮住。
1月17日12点左右,杭州市文新派出所接警称,在新华书店西城广场店内,书店员工抓获一名偷书男子。民警赶到现场后,将该男子口头传唤至执法办案区。
偷书男子蒋某今年37岁,兰溪人。
面对民警,蒋某对盗窃新华书店内书籍的事供认不讳。
蒋某交代说,自己是在淘宝网开书店的卖家,主要经营售卖各类教学辅导书籍。
由于价格优惠,所以顾客众多、人气较旺。行情好时,蒋的淘宝店一些热卖的书籍会缺货,进货商一时半会儿也难以调货供给。
愁货源的蒋某冥思苦想,终于想到一条“南山捷径”:冒险去书店偷书!
一开始,蒋某偷偷摸摸地尝试少量夹带一、两本,几次尝试得手后,蒋某胆子越来越大,开始肆无忌惮地从新华书店“免费进货”。
蒋某交代,他在店内累计偷书二十多次,每次少则三四本,多则五六本。作案手法基本上是,挑选好书籍,小量部分花钱购买,其余部分全部夹带出去。偷窃而来的书籍,蒋某都挂在淘宝网店售卖。
1月17日,当蒋某在新华书店故伎重施时,正巧被书店员工逮个正着。
民警在其随身携带的双肩包里面,发现21本书,总价300余元,均是期末试卷精选、实验班提优训练、黄冈小状元作业本、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等。
蒋某涉嫌触犯刑法第264条,因多次盗窃,涉嫌构成盗窃罪,现已被西湖区公安分局刑拘,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