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微友发来微信咨询:去年我怀孕了。怀孕期间,曾发生过一件事。
有天中午,我丈夫赶回家中给我炖骨头汤喝。傍晚,我回到家无意中发现,他在给我煲的汤中加入滑胎的药。垃圾桶当中还有未处理的残留药渣。事后他也承认了,的确是他给我下了药。我们是意外怀孕的,他不想要这个孩子……
哪里来的药我不知道,估计应该是药店配的,没有见证人。但有药渣、有药渣照片、有聊天记录,也有他承认下药的聊天记录。
我发现他下药之后,药和食物被我倒了,此事没有对我造成伤害。
下药事情过后半个月,我自然流产了。
这件事后来闹开了以后也就过去了。
现在我又第二次意外怀孕。
但最近这几天,我又发现他可能给我下药让我流产的蛛丝马迹,但没有亲眼证实,也没有有力的证据,但感觉就像是要下药。
我想请问律师,如果一旦我有了实证,我丈夫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构成故意伤害罪,我是否可以向110报案?是否可以定他的罪?他不想要这个孩子。
祝双夏: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答: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伤害的后果。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行为。伤害后果只有达到轻伤、重伤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和一般的伤害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对照2014年1月1日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流产分不同情况,有可能会符合重伤二级的标准。“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起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
工地上摔伤 怎样索赔
问:在工地上摔成股骨骨折,保守治疗21天出院,没有工伤保险,可以向老板索要哪些赔偿?
黄新发: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答:若受伤者是在工地上做事的,则其可享受工伤待遇,即可获得全部的医疗费、医疗期间的生活费(即原工资待遇),构成伤残的还享受伤残赔偿金。
如果受伤者不是在工地上做事的,则其可主张侵权责任,但需要相应的证据证明工地存在过错,且自己也要分担过错,即最多可获得部分的医疗费、部分的医疗期间的误工费,构成伤残的还可享受部分伤残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