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 用钱! 插图 连诚
昨天,49岁的山东女子陈某因涉嫌诈骗,被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据检察官说,去年9月至今年3月,她借着谈恋爱的名头,从网友李某处先后骗得2.69万元。
李某33岁,老家安徽,离异后来杭打工,身边带着一个5岁的儿子。
他跟陈是2012年10月通过QQ认识的,李独身多年,闲着没事时,就在网上找人聊天,以打发时间。他说,陈网名“美丽”,头像是一个长发女子坐在海边的背影照,他看着喜欢,就主动加了对方好友。
聊天中,陈某自称31岁,跟前夫离了婚,没有孩子,眼下一个人在山东打工。
李问陈,头像是不是她本人,陈说,自己有时会出门旅游散心,这张照片就是去青岛时朋友帮忙拍的。
“当时没想太多,就觉得她跟我年纪差不多,又都是离过婚的人,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李说,虽然背影照看不见脸,但画面中的女子身材高挑纤细,加上一头乌黑长发,很有女人味。“跟她聊天也蛮轻松的,她说自己喜欢小孩,问了很多我儿子的事情。”
李对陈蛮有好感,之后几个月,他几乎每天都要跟陈某聊上一、两个小时。陈信息回得很快,李觉得,她对自己也是有点意思的。两人虽然没有明说,但你来我往,俨然是对热恋中的情侣。
不过,陈从来只跟李发文字消息,李想跟她打电话、通视频,她都以“不方便”、“难为情”为由拒绝了。李没有强求:“她说自己是个保守的人,受过一次情伤,心里难免还有疙瘩。”
大半年下来,既没听过对方的声音,更没见过对方的长相,李多少觉得有些遗憾。他几次向陈表明心迹,许诺“非她不娶”,还说要接陈来杭州一起生活。
经李多次讨要,陈答应发一张照片给他。
看到陈发来的照片后,李更加坚定了要跟她在一起的念头:“人长得好看,又温柔,什么都好!”他说,照片里的陈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眼睛大大的,皮肤又白又滑。
去年9月,李正在工作,忽然收到一条来自陌生QQ号的消息,对方自称是陈某的“老板娘”,说陈欠了别人1万元,眼下急需用钱:“你不是她男友吗,想办法帮帮她吧。”
李半信半疑,打电话向陈核实。陈吞吞吐吐,半晌才承认确实有这么回事。她说,本来这笔钱想自己解决的,没想到“老板娘”多嘴,瞒着她偷偷来找了李。
“你这不是把我当外人吗!”李二话没说,在网上给陈汇去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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