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通过网络平台出售的理财产品的人越来越多,有一些不法分子就在网上鱼目混珠,诈骗钱财。昨天上午,西湖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短短9天 47人上当
去年11月,泉州小伙子易某和黄某看到互联网上的理财产品卖得不错,就想通过这个途径“搞点钱”。
两人经过商量,决定由易某负责网上环节,而黄某负责线下取钱。他们在淘宝网上用他人的身份注册了名为“天理财2013”的账号,虚构了多种理财产品,宣称每种产品的年收益率高达18%——20.06%。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易某还拎着笔记本电脑住到了黄某家里。
两人以超高年收益为诱饵,吸引买家上钩。如果有买家来询问,易某就会告诉对方“本金和利息分360天返还到对方的支付宝账户里,而且购买产品的第二天中午就开始返还。”
如果买家觉得买了理财产品却没有购买凭证不保险、不放心,他们又会以“每笔淘宝交易都是有记录的,不需要凭证”的说辞应对。此外,两人还用上了饥饿营销的策略,告诉买家产品数量有限、以后就买不到了,来刺激买家购买。
经检方核实,从11月3日网店开张到11月11日被网站冻结账户的短短9天时间里,先后有47位买家向他们购买了所谓的理财产品,被骗53万余元,最多的一位买了20万元。
易某当庭辩解:
我不是诈骗,是在向他们借钱
易某和黄某,一个22岁,一个27岁,在昨天的法庭上,两人言语矛盾。
“我的行为不是诈骗,我是在向客户借钱,而且一直按时向买家返还本金和分红,后来是因为账户被冻结才还不出钱。”易某称,这些所得的钱,原本打算投资到服装或者比特币生意里去。
但是,事实上,这些钱易某没有拿去投资赚钱,而是分批转入五张银行卡,并叫黄某把钱取了出来。
“既然你认为不是诈骗,为什么要用假信息办理淘宝账户和银行卡?”面对检方的质问,易某支支吾吾了半天,还是没答上来。
“我只负责去银行取钱。”黄某认为自己没有参与网上环节,所以不算诈骗,但是在法官的询问下,他承认自己知道钱是怎么来的,分到的6万多元钱也都花在了家用上。另外,黄某还供述,账户被冻结后,他因为害怕,将易某用于网上交易的笔记本电脑扔到了家附近的小河里。
昨天,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检察院建议两人分别量刑6-8年。
同时,检察官还提醒投资者在网上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加强对风险的把控,切勿盲目追高,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高收益的诱惑而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