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4:01,毛先生来电:萧山通惠路有几辆电动车骑上高架,结果被撞了,其中一辆掉下来,车上的人当场死亡。这是早上8点钟左右的事情,我同事路过看到的……
记者郑亿核实报道:毛先生的同事每天早上都骑电动车上班,通惠路是他必经之路。昨天早上7点50分左右,他骑到通惠中路中誉现代城这个位置时,见到一个小伙子躺在非机动车道正中间。
“红衣服、灰裤子,仰面躺着,人已经不行了。”毛先生的同事说,“听边上的人说,他是从高架上掉下来的,撞他的车子可能是油门当刹车了。这段高架,差不多有三层楼高。”
从萧山交警了解到,昨天早上7点45分,通惠路上跨立
交桥南向北方向的中誉现代城小区路段,确实发生了一起机动车跟电动车碰撞的事故,造成一死两伤。
事故中,萧山男子瞿某(25岁)驾驶的浙A号牌丰田凯美瑞轿车,分别和同方向行驶、各骑一辆电动车的张某(男,26岁,河南人)、刘某(男,43岁,河南人)、刘某某(男,29岁,安徽人)发生碰撞。刘某和刘某某在事故中受伤,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说,出事路段是通惠路跨金城路主线高架桥的一部分,今年7月16日起临时通车。因为地面的通惠路正在进行拓宽工程,经过这个路段的机动车都要走高架。但考虑到非机动车的通行,地面的施工路段,还是设有非机动车道的,相关的交通指示牌也很明晰。这次事故中,三辆电动车骑上高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事故具体原因交警部门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特别提醒,高架道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希望大家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不要为图一时方便,冒险骑车上高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