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一案惊醒梦中人。
11岁女孩抄作业被吊打致死案一审宣判
父亲“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希望有一天这家人住进能照进阳光的房子
打骂教育,使得做保安的父亲把11岁女儿的生命葬送在自己手里。(本报曾于5月21日、9月4日进行相关报道)
昨天下午两点40分,张宝(化名)再次站在下城法院1号法庭上,等待属于自己的判决。
张宝的妻子还是早早赶到了法庭,坐在旁听席的角落,默默等待丈夫的判决结果。
这个结果对于张宝很重要,对于这个已经破碎的家庭,显然更为重要。
辛酸的团圆,满意的结果
挑起破碎的家是他最大的救赎
下午两点40分左右,张宝被法警带进法庭。
审判员开始宣读判决书。
一审判决书认定,张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所以应当从轻处罚。
此前的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张宝回到车棚发现女儿不行了后,和妻子一起抱着女儿送到医院抢救,应该构成自首。这一点,判决中否定称,张宝在医院时并不知道其他人已经报案,不属于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的情形,所以不能算是主动投案。
此外,法院还认定,张宝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不属于情节较轻。
判决书认定,张宝“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判决宣读完毕后,张宝暂时被法警带走。
张宝的辩护律师则走到旁听席上,向张宝的妻子沟通解释判决结果。听着律师的解释,妻子眼睛红了,眼泪夺眶而出。
律师事后表示,张宝和他家属应该都不会上诉。“他们对这个判决结果满意,在预期可接受范围内。”律师同时感叹,“让张宝回归社会,担负起剩下一家三口的家庭责任,这就是最大的救赎。”
案件的宣判情况在杭州日报全媒体平台实时发布后,有网友这样评论:这也许是一种辛酸的团圆吧。
庭审结束,法官接受了媒体专访,就量刑部分进行解释:
首先,从犯罪本身来讲,这是过失性犯罪。被告人意志上不希望这个结果的发生,与一般的故意犯罪不一样的是由于他疏忽大意,造成了这样的结果。
其次,考虑到案子的起因是教育女儿方法失当。被告人也是急切地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手段不当,从而造成了悲剧发生。
再者,考虑了被告人一贯的表现。我们去过案发社区,向片警、社区工作人员、被告人工作单位领导了解情况,对他进行审前调查。大家对他的评价还是比较积极、客观的。案发后他的认罪、悔罪表现都比较好。
最后,受害人是被告人的亲生女儿,原本一家四口现在变成一家三口,这是一个悲剧。发生这样的事情,被告人本身一直追悔莫及。他的家庭比较困难,也需要继续照顾小女儿,这也是量刑的因素。
综合来看,最后判处缓刑,一方面我们认为这是罪当其罚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起到更好的社会效果,让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
庭内·庭外
无声的哭泣,也许已有过无数次
阳光,何时能照进张家人的房子?
新华路,横燕子弄18幢3单元地下车库。出事之后,张师傅一家搬到这里居住。
入口是个斜坡,个子高的人得低头猫腰才走得进去。抬脚使劲蹬一蹬,昏黄的感应灯会亮几秒钟。电瓶车自行车横七竖八,承重梁上塞着矿泉水纸箱和泡沫。
这个地下蜗居,阴暗、逼仄,没有接纳阳光的缝隙。难以想象这家人如何晾晒衣物?
车库内有六扇门,从南数起的第二道门,就是张家人的住处。门紧闭,边上有一扇田字窗。四格的窗子中,右上角是油腻腻的换气扇,其余三格都用广告纸糊着,可以透光,也能挡去所有来自外界的目光,紧紧守住他们仅有的小世界。
下午4点,车库门口,我们和张师傅的妻子打了一个照面。
她刚从下城法院回来,身穿紫色西便服,头发盘成髻,脸容依旧秀丽,神情也依旧沉默。她开启电瓶车,动作相当麻利,透着一股“生活还得继续”的坚定。目光交会,她瞳孔中反射出的是防备。
下午宣判后,她曾经哭过。此时此刻,她的脸上已经没有泪痕,跨上电瓶车远去,背影坚实,甚至有些倔强。
有人朝我们努努嘴,小声说:“就是她,接放学的小女儿去了。她平时在其他地方做清洁。”
在18幢楼前闲聊的居民们,对张师傅一家的事情,都有所耳闻,言语之中,仍然满是可惜。
“他老婆长得满不错,人也实惠,不声不响,从来不跟我们打招呼。常看见她一部电瓶车带进带出接女儿,小孩很乖。她这么好的相貌儿,去做清洁工,有点委屈。”
“今天法院宣判,是特殊日期,她之前看到你们了,我肯定,她今晚不会回来了。”
“听说出事之后,张师傅工作的那所学校,私下动员大家给这户人家捐款,张师傅工作口碑好,老师、家长都满同情他的。哎,这种事真当罪过的。他们俩夫妻从外地来杭州的,不容易,这种地下室,一个月也要几百元租金呢!”
我们尝试着接触学校保安、停车泊位收费员、王马社区清洁工。一问起“张家人”,他们都只能尴尬地笑着说:“我是新来的,不了解情况。”
这是一个太沉重的故事。集体缄口,沉默的关照背后,是每个人心底的叹息。
也许,在地下室的田字窗里,已经有过无数次我们听不到的哭泣。而这个沉默的女人,正在努力重拾生活。
希望有一天,这家人住进能照进阳光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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