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搞得我家庭破碎 我一怒之下把小拇指砍了
问:我和一女的交往几个月,她搞得我家庭破碎。我给了她2.6万元。她和我吵架,拿起刀叫我把手砍了,我一怒之下把自己小拇指砍了。现在她说没拿过我的钱。我只有两万的转账凭证和第三方证人,以及支付宝给她买东西的证明。请问我可以告她诈骗吗?
柯直: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答:可以肯定的是,你们之间“交往几个月”的行为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从你的描述中推断你应该是已婚之人,法律上你是有妇之夫,也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你说“我们吵架,她拿刀叫我把手砍了,我就把自己的小拇指砍了”。这种行为,只能说明你是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怎么能让别人爱你呢。
刑法规定: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仅从你的少量信息,我无法断定对方是否涉及诈骗?但司法实务中,这样的案例认定诈骗的可能性不多。如果你认为她的行为,与刑法规定相一致的,你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后,我认为本案真正受害人是你妻子,你的家人。如果你这2.6万元钱是你婚姻期间的收入,那便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的前妻可以将你们两人作为共同被告,来分割这笔钱。
准备离婚可摇到了车牌号 车子买好,还是不买好?
问:你好,帮个朋友问下。她准备离婚了可摇到了车牌号,她准备先付首付再贷款按揭把车子买了,但离婚时会不会麻烦还要平分?我劝她先不要买车,可她说车牌指标会过期的。车子是她贷款的,那怎么分割,请问她是买好还是不买好?
杨甜: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西湖区优秀律师
答:根据限牌政策的规定,在车牌中签后的半年内指标有效。所以半年内必须购车上牌。
你的朋友准备离婚,那么婚姻存续期间即使是自己全额支付的汽车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丈夫有了外遇 什么都要和我AA制
问:我丈夫到手工资6000多,自打前年年底有外遇后,就对外声称我们是“AA”制。家中除水电费外,外加给小孩300元零花钱,小孩的学杂费也要我对半,因为他四分之三时间在外,家中其它日常开支几乎全是我承担,对他这种行为是否有法律上的制约?
林黎: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业务部负责人
答:一、如果AA制不是夫妻双方合意(达成一致),则没有法律效力。《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所谓“约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的行为,如果男方没有经女方同意即单方实施AA制,对女方不具有约束力。
二、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男方即使支付了部分抚养费,却不足以维持子女必需的生活、教育等支出的,男方收入相对较高,女方可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三、如因男方不承担家庭经济义务,导致女方因家庭日常开支入不敷出,因此而以个人名义举债的,即使男方对外声称AA制,但由于没有依法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离婚时,依法应视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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