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朋友出来聚会唱歌,不声不响拿出毒品“招待”大家。朋友不知情,喝下了混有毒品的饮料。这样的“朋友”,真当是太害人了。
昨天上午,上城区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2年8月16日,吸毒人员张某有几位外地的朋友来杭州玩。为尽地主之谊,张某提出晚上去唱歌聚一下。为了场面热闹,他还叫上了杭州的沈某等几位朋友。
在通知沈某的时候,张某提出,能不能去弄点“K粉、神仙水”助一下兴。沈某为了不丢面子,辗转联系上以前在酒吧认识的任某,约好由其提供毒品。
当天晚上,任某带了三瓶“神仙水”、一袋“K粉”到西湖边某会所。三人在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神仙水与饮料混在一起,给大家喝。在场的朋友们,就莫名其妙地吸上了毒。
记者从证据图片看到,“神仙水”外观就像口服液一样。据任某描述,其本身也没什么味道,混在饮料里根本看不出来。
2012年9月,任某因吸毒、携带毒品被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刑事拘留20天。之后,他就更换了手机号码,躲避公安机关。一直到一年半后,他在银行办理银行卡时,才被发现落网。
上城区法院认为,任某明知是毒品还非法持有,且数量在10克以上。并且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使得他们吸了毒,比一般非法持有毒品行为的社会危害更大。当庭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款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