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山清水秀,很多自然村都被溪流环抱,水库相伴,这些溪流、水库都是当地人赖以生存的生活水源。
但总有少数企业和个人,置环境于不顾,偷排废水,偷倒工业垃圾……
美丽浙江、美丽杭州的建设需要强有力的司法保护!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13年全省法院审理环境污染有关案件情况,并向社会发布8件环保典型案例。
案例
乐清市清江镇上有一所废弃小学,没人管理。
2012年年底,当地人徐某 和赵某发现后,把杂草移除,场地平整好,然后改造成了一个酸洗冶炼场。
随后,这两人把改造好的冶炼场交给罗某等人,从事非法酸洗冶炼。
虽然说这是一个酸洗冶炼场,但它根本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而且没有任何污水废气处理设施设备。
罗某把废旧金属从台州市运到这个酸洗冶炼场,通过硝酸、硫酸等化学物质进行酸洗提取溶液中的银,又把剩下的含有铜的溶液归徐某等人利用、处置。
这个非法酸洗冶炼场产生的废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导致邻近的自然村小水库水源被污染。
不久,当地部分村民出现腹痛不适,甚至有些抵抗力差的家畜死亡。
经检测,该废水中pH值、硝酸盐、铁、铜、锰等多项检测项目不合格,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
乐清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等4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法院判处徐某等4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均处以30000元罚金,追缴徐某、赵某违法所得40000元。
冶炼场污水排放致人病畜死
数字
全省判了22起35人污染环境罪
经济社会快速变化,环境问题也随之日益严重。如何“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省高院表示,治理污染的司法之剑早已亮出。
“污染者面临的不仅有民事判决赔偿、强制执行行政罚金、裁定准予执行停产停业等,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将被刑事判刑并追缴违法所得、判处罚金等。”
今年以来,浙江全省法院加强对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污染环境罪案件22件,判处罪犯35人,最高被判处3年6个月;一审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12件;依法裁定2287件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案件准予执行。
法条
打击污染行为更严厉
除了“污染环境罪”外,相关的罪名还包括“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以及“环境监管失职罪”。
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是,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前这个罪名叫‘重大环境污染罪’,必须要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才能定罪入刑,否则不能拿刑法来论处。现在只要实施了符合定罪条件的污染行为,即使没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也已经构成犯罪。”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周步青法官说,入罪门槛不断在降低,目的就是为了打击环境污染,加大惩治力度。
今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出台司法解释,对污染环境罪进一步进行司法解释。
其中,把过去造成一人死亡构成污染环境罪的门槛,降低为造成一人重伤就构罪;之前,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污染达算是“特别严重”,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现在放宽到造成一人以上死亡就算“特别严重”。
提醒
1、浙江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杰说,各地市环保联合会可作为当地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的起诉主体。也就是说,针对一些尚未涉及刑事犯罪,但已经影响到公共利益的污染事件,由公益性环保组织来代表大家提起诉讼,争取赔偿和对企业的制裁措施。
2、环境污染民事纠纷和一般的侵权责任纠纷不一样。一般的案子,谁主张谁举证,你是受害人,就由你来举证怎么被侵害权益了。但是环境污染民事纠纷中,由受污染方举证很困难,所以提出污染民事索赔纠纷的原告不承担举证责任,由污染方负责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