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4:43,王先生来电:我是绍兴的,我老爸春节的时候去世了。他在信用社里存了一万元,但是密码我们忘了,钱取不出来。我妈妈88岁了,心痛得要命。信用社说要去公证后才能取,但公证实在是太麻烦啊。
公证的话,按继承法所有人都要叫到,哪里去叫那么多人啊。你们能不能帮我们联系一下,信用社应该人性化一点,比如让我们到派出所去开个证明,或者让村里打证明也好啊,非得要公证,要我们去拉所有可以继承的人去公证处 ,那多麻烦啊,很难叫齐这些七大姑八大姨的。
85100000热线任依依:王先生父母的户籍都在绍兴,我们咨询了绍兴市越州公证处。
绍兴市越州公证处回复:“死亡账户”的钱属于遗产,公证其实是证明哪些人享有继承权。
按照继承法,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享有继承权。这位读者可以先去派出所拿亲属关系证明,再带上死亡证明、死者和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户口本、各继承人身份证,以及银行存款凭证,一起交到公证处。每个继承人都要到场。如死者父母已过世,还需提供死者父母的死亡证明。
根据这位读者的情况,他的爷爷奶奶在他父亲之前去世,那么只有他父亲的配偶和子女有继承权。这一万元钱,有一半是他父亲的配偶的。还有一半,他父亲的配偶和子女有权继承,不需要请来七大姑八大姨那么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