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8日凌晨,陶某为了讨债,叫上郑某在曙光路白沙泉30号,把冷某强行拉上了一辆小车。
车子一直往留下开,在西溪一家宾馆门口停下。
随后,陶某和郑某把冷某拖进这里的一家足浴店包厢,扣留住冷某不让走。
其间,陶某用包厢茶几上的一只青瓷烟灰缸砸了冷某的头,导致冷某受伤。
到凌晨1点半左右,陶某、郑某等人又把冷某带到宾馆一楼的棋牌室,一直扣留到3点左右,才把他释放。
冷某获得自由后立即报警。
经检验, 冷某的损伤程度达到轻微伤。
前天,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拘禁案。
法庭上,陶某供述说,他与冷某曾是朋友,冷某之前向他借钱17万,他从朋友余某处借了10万,凑了17元借给冷某,陶某说这笔钱被冷某用来还赌债。
“借钱时没有其他人在场,也没让冷某写下借据。”陶某称。
案发前,因陶某向朋友余某所借的10万块钱即将到期,而他觉得此时的冷某有能力归还却不还。
在他人的煽动下,酒后的陶某一时冲动,便联合了郑某决定去讨债。
除了拿烟灰缸砸冷某的头,当时他还扇了冷某两个耳光。
法庭上,陶某后悔不已,称自己一时冲动对家人、朋友带来了伤害。
经过审理,法庭认定陶某构成非法拘禁罪,并因他在2010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属于累犯,最终,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