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促进分级诊疗的一个重要工具,《意见》对推进分级诊疗有哪些措施? 答: 《意见》对促进分级诊疗的措施,可以概括为“四个一”: 1个平台: 县域综合医改平台 县域医共体是推进分级诊疗的综合“平台”。《意见》在县域医共体的平台做分级诊疗的“文章”,强化医保支付侧和服务供给侧同向发力,努力实现到2022年基层就诊率65%、县域就诊率90%的分级诊疗目标。 1套支付方式: 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支付体系 《意见》与以前最大的区别: 将县域医共体整体作为医保定点机构和医保基金预算单位; 建立医共体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医保基金总额“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机制。 前者解决了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级诊疗,从两家人变成了一家人;后者解决了双向转诊改革红利 “释放”的利益机制,即医共体可以从引导“合理诊疗”、降低区域医保总额中获取改革红利。 1系列医保报销政策: 差别化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意见》提出三条措施: 合理拉开统筹区内外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含医共体内成员单位)报销比例,相邻等级之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原则上不低于10%。 参保人员未按分级诊疗的,自行到统筹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提高个人自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对在医共体内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住院参保人员,视为一次住院,不再重复计算起付线,起付线按较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确定。 1个管理办法: 分级诊疗目录和双向转诊管理办法 《意见》提出将研究县域医共体县乡两级疾病诊疗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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