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目标 通过改革,要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的双目标,医保基金支出年增速原则上不超过10%,到2022年,群众就医满意度不断提高,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医保基金预算更加合理、分类方法更加科学、协同保障更加有力、资源配置更加有效的医保支付体系,为全国医改提供浙江样本。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促进机制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推进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政策工具。全面推行总额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由医疗服务的购买方与供给方商定总额,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 医保部门管预算、管评价、管监督,同时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责任共担机制,调动医共体自我管理的积极性,支持医共体通过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医保基金的可持续,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改善医院和医生医疗行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通过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明确“保障基本”的政策导向,推行病组点数法、门诊人头包干的付费方式,着力从机制上消除医院依赖资源消耗获利的冲动,引导医共体通过改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主动控成本、降费用,来增加医院和医务人员净收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有利于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看病贵的问题。 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实施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通过理顺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利益导向,把节约医保基金和增加医疗收入统一起来,促使医共体从强化健康管理入手,真正落实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等政策,在源头上节约医保基金,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实现从“保疾病”转变为“保健康”。 问:此次改革的对象主要是全省包括医共体在内的医院和药店,对广大参保群众的利益有没有影响? 答: 《意见》对广大参保群众不作约束,他们的就医获得感基本不受影响,还是像以前一样按项目付费,可以自由地选择就医点。 长期而言,改革会激发医院和医生控制医疗成本的内生动力,老百姓将花最少的钱更好地在家门口看病,享受更多改革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