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李攀)入夏以来,银行铆足了劲发力推广ETC,并推出送通行费、加油返现、一元洗车等多重优惠吸引车主办理ETC业务。据《北京晚报》报道,一些车主办完后发现,部分银行ETC业务存在营销陷阱:有的借记卡办理ETC时被莫名开通了消费贷款业务,有的卡片存在盗刷风险,但对这些风险一些银行却很少提示。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2.4亿台,ETC用户为7656万人,占比约为32%,可见,ETC市场空间不小。在利益驱使下,各金融机构围绕推广ETC推出各种营销措施,但这些措施中也不乏给消费者“挖坑”的套路。 正所谓“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有的金融机构表面上抛出多重优惠吸引客户,可背地里已经给客户挖好了大坑,就等客户不知不觉跳下去。这固然可能跟金融机构本身为了防范风险有关,但是这种风险不应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就拿消费贷来说,一旦强制将ETC绑定消费贷,车主一不小心就要支付利息,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在日益倡导诚信经济和法治经济的当下,这样的陷阱不应该存在。ETC消费陷阱影响到这项惠民政策的落地,让民生获得感打了一定的折扣。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两年内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这是政府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一项切实举措。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ETC,应该坚持公正、阳光、透明的底线和原则,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而不应只顾自己却坑了消费者。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服务消费者,就应该从一点一滴的小事上做起,多为消费者着想,尽到告知的义务,少让消费者蒙在鼓里,埋下风险隐患,这样才能赢得市场的回馈和社会的尊重,也才能使一些惠民政策真正惠及老百姓。当然,消费者也要多长一个心眼,大胆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选择诚信经营、质量可靠的金融机构办理ETC,并且要注意风险提示,防止权益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