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涉及浙江籍的在逃人员三人 分别涉嫌故意杀人、持枪抢劫和爆炸、重大诈骗罪 都市快报 记者 程潇龙 昨天,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以“打诈骗、抓逃犯、保大庆”为主题的“云剑”行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50名重大在逃人员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有关情况。 其中,涉及浙江籍的在逃人员有三人:分别是新昌籍男子袁灿裕、东阳籍吴理阳、临安籍女子马荷英,分别涉嫌故意杀人、持枪抢劫和爆炸、重大诈骗罪。 这是第一次,公安部以这种方式公开通缉50名重大在逃人员!也是全国公安机关“云剑”行动出台的重大举措。 公安部此次公开通缉的50名在逃人员,主要涉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严重暴力犯罪、重大侵财犯罪和重大黑恶犯罪。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 对提供有效线索,为抓捕工作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每抓获1名在逃人员,公安部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对举报线索或者协助抓捕的群众,公安机关承诺严格保密。 同时,广大群众要注意自身安全,获悉犯罪嫌疑人下落或者线索后不要贸然处置,可拨打当地110报警。 为此,公安部刑侦局还对全部在逃人员,制作了一份投案自首的最新“攻略”,只要遵循以下攻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就能获得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1.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10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属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2.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3.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4.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5.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