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屡禁不止 很多人认为,炒股靠“消息”,事实上,这样的“消息”根本不可靠,任何内幕交易都是违法的。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几起内幕交易案进行处罚,其中,在银禧科技拟收购兴科电子66.2%股权的内幕信息公开前,蔡伟强、黄茜萍、龙煜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同时大量买入“银禧科技”,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关于蔡伟强、黄茜萍、龙煜文内幕交易“银禧科技”案,对蔡伟强、黄茜萍没收违法所得1250万元,并处以3752万元罚款,对龙煜文没收违法所得3090万元,并处以9271万元罚款。 2017年,上市公司宗申动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左宗申意图通过收购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并安排自己的侄女婿何某洽谈此事。原本只是一宗普通的收购案。不过,负责人何某在宗申动力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之前,先后将内幕消息告知给妻子袁媛以及朋友唐安林。他们之间频繁电话沟通,随后,袁媛投入约1063.5万元用于宗申动力的股票交易,而唐安林则投入135.6万元。原以为获得内幕交易信息便可从中牟利,但自2017年8月22日该交易信息公布后,宗申动力股价一路下跌。袁媛实际亏损约35万元,唐安林亏损约30.2万元。两人合计亏损约近80万元。不仅如此,迎接他们的还有50万元的罚款。 相关律师认为,任何投资者对于内幕交易行为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如果被认定为内幕交易,即使没有盈利,也会受到《证券法》二百零二条规定的处罚——“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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