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潘建萍) 前不久,A股上演杭州版“窃听风云”,老婆偷听老公电话,提前买入600万股票,结果亏了227万又被罚了50万。这样的故事显然不止一例。5月28日,重庆证监局公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又一起“窃听风云”,这回,是弟弟偷听了哥哥的电话,买了20.9万元天翔环境的股票,结果股票亏了近10万,还被罚了15万,算下来,这起内幕交易不仅要亏光20.9万元的本金,还要倒贴近4万元。
内幕交易亏光本金还倒贴近4万 这起内幕交易还要从2015年说起。2015年12月,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翔环境)副董事长杨某及总经理邓某前往德国法兰克福与GAT控股股东进行洽谈,对方表达有出售GAT的意愿。2016年2月,天翔环境董事长邓某某、副董事长杨某、总经理邓某前往德国法兰克福,邓某某表达了收购GAT的意愿。 经过几年的努力,去年6月-7月,天翔环境接连公告收购GAT、Viscotherm AG、中德西拉子及德阳阿维斯等4家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在此之前的5月,即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天翔环境副总余某的弟弟余明曾通过疑似“偷听”哥哥电话获得内幕信息的方式,买入20.9万元天翔环境的股票。 让我们还原一下当时的场景。在去年5月初,当余明哥哥余某(天翔环境副总经理)回父母家探望时,余明在旁边听到了余某打电话商谈天翔环境重组收购德国欧绿保项目的事项。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余明控制的中原证券账户于2018年5月23日以10.45元/股价格买入天翔环境股票20000股,成交金额209000元,亏损97783.03元。调查显示,余明控制的中原证券账户交易“天翔环境”股票具有大额资金突击转入,重仓买入,成交金额明显放大,交易股票类别突变等特征,成交意愿坚决,账户交易明显异常。 不仅如此,余明还将此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微信告诉了王某、杨某、金某及罗某等4名朋友。王某、金某和罗某未在敏感期内交易“天翔环境”。杨某在敏感期内使用本人在国金证券开立的账户交易“天翔环境”,合计买入“天翔环境”2000股,成交金额为20210元,并于12月13日卖出“天翔环境”2000股,成交金额为12720元,共计亏损7561.51元。 股票亏了近10万元,这还不算完,由于余明的内幕交易情节证据确凿,且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证监局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也就是说,这一来一去,余明的这次内幕交易,不仅要亏光全部20.9万元的本金,还要倒贴近4万元。真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内幕交易屡禁不止 很多人认为,炒股靠“消息”,事实上,这样的“消息”根本不可靠,任何内幕交易都是违法的。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几起内幕交易案进行处罚,其中,在银禧科技拟收购兴科电子66.2%股权的内幕信息公开前,蔡伟强、黄茜萍、龙煜文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同时大量买入“银禧科技”,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关于蔡伟强、黄茜萍、龙煜文内幕交易“银禧科技”案,对蔡伟强、黄茜萍没收违法所得1250万元,并处以3752万元罚款,对龙煜文没收违法所得3090万元,并处以9271万元罚款。 2017年,上市公司宗申动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左宗申意图通过收购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并安排自己的侄女婿何某洽谈此事。原本只是一宗普通的收购案。不过,负责人何某在宗申动力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之前,先后将内幕消息告知给妻子袁媛以及朋友唐安林。他们之间频繁电话沟通,随后,袁媛投入约1063.5万元用于宗申动力的股票交易,而唐安林则投入135.6万元。原以为获得内幕交易信息便可从中牟利,但自2017年8月22日该交易信息公布后,宗申动力股价一路下跌。袁媛实际亏损约35万元,唐安林亏损约30.2万元。两人合计亏损约近80万元。不仅如此,迎接他们的还有50万元的罚款。 相关律师认为,任何投资者对于内幕交易行为都不应抱有侥幸心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如果被认定为内幕交易,即使没有盈利,也会受到《证券法》二百零二条规定的处罚——“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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