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通讯员 杭法宣 记者 骆静怡) 昨天,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组关于女性当事人的司法数据。 从2017年5月1日试点以来,截至2019年2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受理涉网案件16670件,其中含女性当事人的案件6157件,占总数的36.9%。而在这些案件中,法官们总结出了一些特点。 女性作为买买买的主力军,对网购自然也是十分钟爱,这就导致在原告含女性当事人案件中,网购类案件占比很高。其中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占36.6%;网络产品责任纠纷占31.4%。 在这些商品中,容易产生纠纷的是体积小、单价高、使用频繁的美妆产品和珠宝首饰。据统计,涉美妆产品案件占30.3%;涉珠宝饰品案件占18.2%;其次是涉母婴玩具、箱包、服饰等。 法官们通过庭审发现,女性很容易进行情绪性消费,比如发了工资就想购物,买点东西犒劳自己;心情不好就购物解压。这种冲动买单也加剧了购物类纠纷的发生。 而在被告含女性当事人的案件中,网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占46.1%。“这类案件的被告大部分是30岁以下的女性,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和职场新人。他们是‘网贷’的活跃群体,收入水平不高但又有一定的物质消费需求,因此更倾向于网络信贷方式来解决收入和消费之间的差距。”法官告诉记者。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些女性风险意识相对不足,网络信贷管理意识有待加强,往往因为逾期还款被提起诉讼,庭审中则提出“忘了最后还款日”、“没算清楚最低还款额”等答辩意见。 从地域特征看,女性原被告集中在互联网经济发达的省份,排名前四的省份分别是浙江、江苏、广东和北京。这四个地方都为地区经济发达、电商经济活跃、消费者维权意识比较高的省份,也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最多的四个地方。 另外,从标的额看,80%以上的案件标的额在一万元以内。而且还出现了象征性维权诉讼。截至目前,涉女性当事人标的额最小案件是小杨与杭州某网络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小杨由于不满持续收到邮箱中心的广告邮件且无法退订,一怒之下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停止泄露其个人邮箱地址,停止发送商业广告,并索赔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