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采) 近日,备受关注的股民诉大智慧(601519)、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最新进展,索赔总额已经超5亿元,跃居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表示,目前距离索赔时效届满只剩最后7个月,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起诉。 2016年7月,大智慧因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被证监会处罚。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股民向法院起诉大智慧索赔。 根据大智慧第76次应诉通知公告,截至今年12月1日,全国共有2647位投资者向上海一中院、上海金融法院起诉大智慧等被告,索赔总额50877.56万元。 据了解,此前上海一中院已经陆续对数百起案件作出判决、裁定,上海高院大智慧案二审判决显示:认定大智慧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有因果关系,酌情认定本案扣除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因素为30%或者1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投资者损失与大智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大智慧案件根据起诉时间不同,分别处于一审、二审、执行、申请再审阶段。 “大智慧案索赔总额超过5亿元,根据生效判决结果和社会影响,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案必将成为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典案例。”厉律师称,根据二审胜诉判决,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6日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11月7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的亏损股民,可以起诉大智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索赔。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厉律师提醒,根据最新规定,大智慧案将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索赔时效将于2019年7月届满。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