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投资者诉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墨龙,代码:002490)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捷报,济南中院一审判决首例投资者胜诉。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告诉记者,一审胜诉判决具有积极指引意义,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尽快起诉索赔。 2017年9月,山东墨龙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山东墨龙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5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公司在真实财务数据的基础上,通过调增《借出明细表》中的销售单价虚增暂估收入,同时少结转销售成本(包括暂估销售成本和已开票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从而实现净利润的虚增。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15年、2016 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亏损调整为盈利。山东墨龙201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山东墨龙2016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二、山东墨龙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证监会决定:对山东墨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和金额不等罚款。 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8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18年6月30日,山东墨龙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纠纷案件已正式立案53件,案涉金额约1637万元,其中已开庭审理19件,已开庭审理的案件均未作出生效裁决。 据公开信息,近日济南中院一审判决山东墨龙向首例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复函测算数据,扣除证券系统风险28%,山东墨龙需赔偿认定投资损失的72%。 “目前,已有数十位股民来电、来函咨询索赔,我们团队正在加快审核索赔资料、准备起诉材料,近期将分批向济南中院起诉。”厉律师称,根据一审判决标准,索赔条件为:在2015年4月25日至2017年3月21日期间买入山东墨龙股票,并在2017年3月22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厉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进行相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