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报调解,“千峰教育培训”承诺退款 杨先生在江干区九源路9号的九堡旺田书画城4楼千峰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参加计算机培训,负责招生的老师告诉他,要先缴纳200元的占位费,如果不想学的话可以退款,后来杨先生因为个人原因无法前往该教育培训机构上计算机课程,于是在7月22日联系商家表示希望退还200元的占位费,可是却迟迟得不到商家的回应。
为此,他拨打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市长热线电话12345反映:“我认为商家的做法是不诚信的行为,我希望商家能够给我退还200元计算机培训课程的占位费。” 消费者说 商家承诺不参加培训可退费 杨先生:我是通过QQ在线上和千峰教育培训机构负责招生的老师联系上的她告诉我要想上计算机培训课,首先要缴纳200元的占位费,如果不想继续进行计算机课程的培训可以退还给我,于是我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向负责招生的老师缴纳了200元的占位费。 可是当我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去千峰教育培训机构上计算机培训课要求对方退还200元占位费时,却一直未能得到回应。我认为商家的做法是不诚信的行为, 我希望商家能够按照承诺给我退还费用。 商家说 愿意为消费者退还占位费 千峰教育培训机构招生负责人戴女士:杨先生的情况我此前了解过,也和他沟通过多次。 现在我们愿意积极处理此事,将会向领导递交杨先生的退费申请,同时也会加快退费流程,预计十天之内把杨先生报名计算机培训课程的200元占位费退还给他。 (对此处理结果,杨先生表示满意,并感谢商报的维权。) 律师说 商家应按承诺给消费者退费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投诉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从这起消费纠纷案例来看,目前的情况是杨先生在缴纳200元占位费时,双方通过口头约定商家向他承诺好如果因其个人原因不能上课的话可以退费,但是当杨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上课要求商家进行退款却未能得到商家的回应,故而商家没有遵循口头约定属于违约方,理应向杨先生退还他报名计算机培训课程的200元占位费。若消费者今后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和商家进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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