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2016走到尽头,回眸过去的365天,浙江地税与全省纳税人并肩携手,一路走来,从全面“营改增”到“金税三期”上线,从“审批归零”到“银税互动”,不忘“服务”初心、不停“改革”步伐,满怀收获度过了斑斓的四季时光。
【暖春生】“零审批”便民提速,纳税服务如沐春风
改革为民,历经4年多的努力,目前全省地税系统已全面实现审批“归零”,放、管“两个轮子”一起转,并通过不断优化服务,为浙江经济社会增添活力、促进发展。
去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同时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对照我省要求,对税务总局规定的5项行政许可审批进行“再瘦身”,仅省局本级保留1项税务行政许可。今年5月全省地税系统在简政放权上更进一步,全面实现了“零审批”。
在“零审批”的同时,浙江地税部门着力优化纳税服务。全省国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80个,共驻政务中心103个,在223个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使纳税人报送资料减少20%,综合办税成本下降达到20%以上;建设国地税联合电子税务局,与16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现了“让部门信息多跑路,让纳税人少跑腿”。
今年上半年,浙江地税系统制定了10大类29项便民措施,掀起“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高潮。比如,杭州市地税局编制地税服务清单30项,纳税人可在自助办税终端上查询电子书服务清单内容,进一步深化涉税管理事项提速增效;绍兴市地税局设立远程服务中心,整合12366热线、对外公开电话、自助办税系统等多个平台,应用双向实时视频通话,实现地税部门与纳税人在宣传培训、业务办理、问题咨询上的实时互动。同时,远程服务中心连接全市28个办税服务厅的监控系统,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湖州市地税局设立青年讲师团,根据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及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定期到社区、街道、乡镇和特色产业聚集区开展税法宣传、税务课堂等活动。
【盛夏行】营改增顺利推进,资源税改革前行
全省纳税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通讯员 陈玉华 摄
春消夏长,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地税部门主要承担了二手房交易、个人出租房屋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服务对象主要是成千上万的自然人纳税人,工作特点是天天都是申报期。同时,地税部门初次接触增值税及其开票系统,缺乏经验;而二手房交易、个人出租房屋纳税申报大部分属于当场办结业务,纳税人对办税时效性要求高。为此,营改增期间广大地税干部自觉进入“5+2”“白+黑”工作模式,兢兢业业,通过加班加点,延长办税服务时间,克服交易量大、办税人员少等种种困难,办税服务秩序井然。截至11月底,我省地税系统接待营改增业务办税人员超过60万人次,累计代开增值税发票数量46.96万张,累计代征增值税24.5亿元。
此外,为平稳推进我省资源税改革工作,早于7月1日前,全省地税部门就积极会同财政、国土等部门,扎实做好调研测算等准备工作,确保“改革前后税费平移”“总体不增加企业税负”。省地税局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强化多部门协作,听取多方面意见,力求政策落地更接地气,并确保了在7月1日到来之际我省已测算完成37个资源税品目的建议税率,其中12种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复,25种由省政府批复发布,资源税改革如期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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