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女士的亲戚在下城区香积寺路182号三塘君慧足浴店(原店名)办了一张预付卡,卡内充值了1000元,由于当时参加活动,可抵1300元用,消费完后,卡内还剩1042元。随后,亲戚将消费卡赠与葛女士使用,不久后,该店转让,虽地址未变,但葛女士不愿继续在该店消费,故致电与报社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希望能退还卡内余额。
■事件回顾
足浴店换老板 消费者想退预付卡里的钱却无果
葛女士说:“去年下半年,亲戚在君慧足浴店办了一张预付卡,由于当天参加活动,充值1000元,可抵1300元用,消费完后,卡内还剩1042元。随后,亲戚将此卡赠与我,但很快,原有的足浴店转让了,老板也换人了。”
“新店名叫‘182足浴’,于是我提出了要退还卡内余额这一要求,但新店老板表示,此卡可以在新店消费,但不接受退款。”葛女士说,“我曾前往店内,希望退款,但老板并不松口。”
■记者追踪
新老板表示自己并无义务处理退款事宜
记者随后拨打了葛女士提供的足浴店联系方式,并从前台得知新店老板叶女士的联系方式。叶女士告诉记者:“前一任老板蒋女士因为经营状况不佳,所以选择店面转让,现在新店名叫‘182足浴’。当时双方协议,若有原有的预付卡持有者前来消费,新店可以提供服务,且自己可根据客人消费记录,向蒋女士结算相应的员工工资。”
“当时蒋女士将水电费结算后,和我协定,债权债务归她(指蒋女士),后续的房租由我来承担。”叶女士说,我并没有义务去处理那些老预付卡的退款,我也没从这些消费者那里得到过相应的收入。
“据说,原来的君慧足浴也已注销掉了,现在的新店营业执照正在重新申请中,目前,足浴店处于试营业阶段。”叶女士说。
叶女士说:“我知道这一起投诉事件,但我个人感觉,在店址并没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前一任老板蒋女士已经将后续的消费者预付卡使用事项交待好了,说明老板还是比较讲道理的。消费者如果真要退款,需找前一任老板蒋女士。”
随后,叶女士告诉记者蒋女士的联系方式,记者连续两天多次联系,电话语音提示“已关机”。
■律师观点
退款与否 得看合同主体有没有换
足浴店换了老板,预付卡里的钱到底能不能退?记者联系了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的陈磊律师。
陈律师告诉记者:“转让得分两种情况考虑。如果原来的老板A和新店老板B均为个体工商户,消费者C和A存在合同关系,其合同转让需经消费者同意,故随着店面的转让,合同主体发生了变化,消费者有权利选择退款,且退款主体为A,B无承担退款的义务;倘若原来的足浴店注册了公司,B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了A的公司,股东虽发生变化,但公司并未变化,合同主体也无变化,那么消费者退款的理由是不充分的。”
“关键在于合同主体是否发生变化。”陈律师强调道。
记者又联系了该足浴店所在地的工商所——杭州市工商局下城区分局东新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设法和原来的老板取得联系,但这类预付卡消费投诉一直挺难管,得提醒消费者的是预付卡消费有风险,消费者千万别只顾着尝优惠的‘甜头’,还是得谨慎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