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已于2月1日起正式实行。根据新《办法》,经销商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即成交价,将作为车购税征收的重要核定依据。
变化
新车成交价成为重要参考
买车时缴多少税,无疑是很多消费者关心的。刚开始实行的新《办法》,对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计算方法及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方式都进行了调整。按照官方的说法,借由这种调整,可推进车购税征管模式改革,更好地服务纳税人。
在以前的车购税征收规定中,计税价格主要根据汽车生产企业的车辆价格信息核定,汽车生产企业每隔两个月上报一次。通常情况下,经销商在卖车时会有一定的价格优惠,这与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间存在差价,可能导致消费者多缴税。
而新《办法》中增加了这样一条:以经销商提供的价格信息作为核定依据之一。“将市场实际成交价格作为重要参考,就避免了一刀切,今后买车时价格越低,缴的税也可能越少。”汽车分析师章建平说。
算账
能不能少缴税要分两种情况
杭州市国税局车购税征管分局赵局长告诉快报新车讯记者,消费者买车需缴多少车辆购置税,目前仍是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作为核定标准。
通常情况下,若购车发票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高于“最低计税价格”,按发票价格纳税;若发票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最低计税价格”纳税。因此,消费者购车时,即便经销商打折促销给出了很大优惠,但购车发票低于“最低计税价格”,车购税依旧按“最低计税价格”进行征收。
举个例子,张三购买某国产车A花费的购车款为20万元(其中17%为增值税)。如果A车的最低计税价格低于170940元(减掉增值税的购车款),则张三缴纳车购税的计税价格为170940元。根据公式,张三需为A车缴纳的购置税为170940×10%=17094元;但如果A车的最低计税价格高于170940元,则张三缴纳车购税的计税价格应为最低计税价格。假设最低计税价格为18万元,张三需缴纳车购税为180000×10%=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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