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近20年的药品定价制度明年元旦终结
中国药品定价历史上最大规模改革即将尘埃落定,2700余种国家定价药品有望实现市场化定价。
11月26日,记者从获得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确认,在国家发改委系统内部多轮讨论通过后,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文件已于25日开始在全国8家医药行业协会内征求意见,限时48小时。
这份约1600字的征求意见稿,内容主要包括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从2015年1月1日起,基本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者出厂价格。
也就是说,如无意外,一个月后,已施行近20年的药品政府定价制度将在2015年元旦正式终结。
最后23%药品放开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通过医保控费和招标采购,药品实际交易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原政府指定的最高零售限价或出厂价格。”发改委在《意见稿》的第一页,明确给出了这一施行20年定价制度的最后期限。
突然公布的取消政府定价药品的明确时间表,彻底终止了此前关于它的种种猜测。“虽然是最后一轮征求意见,但从之前的吹风和市场发展环境来看,政府定价应该是确定要取消了。”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表示。
这就意味着,占据中国庞大药品市场23%份额的政府定价产品,将正式放开“计划”定价形式,交由市场决策。初步估算,这将涉及2700余种药品。
自1996年开始,中国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目前约有100种,占已批准上市药品数量的0.8%;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约2600种,占22%左右。
除上述共2700种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药品,其他77%的药品此前已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
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格,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体制——即在上述定价范围内,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及国家医保目录中的处方药,垄断生产经营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定价,约1900种;属于国家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及地方医保增补的药品,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约800种。
医保用药、专利药先行价改
具体来看,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层面,决策层将从五类不同药品入手,操刀改革。
首先,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
卓创资讯医药行业分析师赵镇认为,从行业的角度看,对医保基金支付药品的改革“相对更多会影响到原本价格竞争比较激烈的领域及相关的药品品种”,如果这条征求意见明年初推行,某种程度上能整体增加行业集中度,但从龙头企业自身来观察,受益于此的或许不是排名最靠前的企业。
“比如有一些相关药品生产领域中,排名前三的龙头企业原本占有100亿元的市场份额,在推动上述改革措施后,其市场占有份额就可能从50%降低到45%,而范围扩大一点,排名前十名的企业,其市场集中度则有可能从95%提升到98%”。赵镇说。
其次,在专利药品(包括医保目录外的专利药品)、独家生产的中成药等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层面,将探索建立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则通过招标采购或者谈判形成市场交易价格。
“这一点对整体行业依旧是有利好的,”赵镇认为,尤其是对上游的企业有好处,因为从相关专利药品、独家品种的价格谈判来看,目前的价格谈判权基本都在医院或者政府手里。如果能引进更多的利益方来参与,原本弱势的利益主体话语权将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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