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上市了。遗憾的是,由于此次阿里巴巴是在美国上市,普通的境内投资者很难从中参与投资和分享。
回顾阿里巴巴集团的上市之路,按“市场在哪里,上市地选择哪里”的原则,阿里最理想的上市地应该是A股市场,其次是港交所,但阿里巴巴最终选择了纽交所。
众所周知,阿里方面与港交所“谈判”破裂的原因是,港交所当时坚持“同股同权”的交易原则,不接受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
在这场角逐和竞争中,A股证券市场直接出局。因为除了不接受“合伙人制度”外,A股的规则里还有很多其他的限制。在这一系列规则下,阿里巴巴在A股上市绝无可能。
说实话,我也曾一度对纽交所同意上市公司“允许同股不同权”架构难以理解。我当时的想法是,这明显有违公平原则。
后来,我想通了。企业上市其实就是卖股权,就是交易。交易的公平性体现在真实、诚信和自愿。
打个比方,二手车市场里有很多汽车。有的九成新,有的是经过改装的,有的是罚单没处理的。这些车都可以在市场里卖。关键是,卖车时要如实地告诉买家车辆的真实情况。能不能卖出,那要看买家的选择。
至于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有些投资者可能不喜欢。但有些投资者可能有截然不同的想法,他们会认为比起投资机构,创办人更关心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利益。
同样的逻辑,在上市规则中,“企业是否盈利”也不应该做为可否上市的必要条件。
这些年,因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的上市财务标准等因素,不少IT企业被迫到境外上市,让境外投资者获得投资机会并分享成果。
但事实上,股票投资的是未来。一个企业当前不盈利,并不代表未来也不盈利。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种种更具包容性和市场化的上市规则,各种制度创新,需要严格的信披制度及相应的法治环境作为保障。从A股的实践来看,能保护投资者的只有法治的力量,依靠公平、顺畅的索赔机制。
由此分析,各大证券市场之间表面上比拼的是监管、服务,本质上更重要的是法治环境和土壤。哪里的规则和法律能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哪里的证券市场便更具包容性,能够吸引到更多的资金及企业入场。
表面上看,阿里巴巴最终选择在美上市是因为受到A股及香港证券市场各种规则的限制,但事实上,归根到底是受到相应市场的外部法治环境的制约和影响。
目前,作为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资本市场正在推进发行注册制、完善退市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但这一系列改革举措应给出时间表。因为只有根本性的改革,A股才有希望,普通投资者才有机会,才能使证券市场发挥“配置资金”的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