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成交价低于备案价超15%需重新申报备案
对于这两天流传的房价“限降令”,昨日杭州市物价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的答复”,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销售现场标示价格和申报备案价格、网上公示价格不一致,申报价格虚高,申报备案后随意调整价格,发布使人误解的价格信息误导购房者在物价方面的问题作出相应回复。
杭州市物价局表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后,销售现场标示价格和申报备案价格、网上公示价格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调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备案价格。提高销售价格的,需重新备案公示,未经备案公示或调价理由不充分的,不得提高销售价格。对未售房源销售价格明显偏离原备案价格的,需要重新申报备案。原则上,如果商品房实际成交价低于备案价格超过15%的,将被认定为明显偏离原备案价,属于需要重新备案的范围。
此外,市物价局还表示,新建商品住房降价或优惠促销需规范有序。开发商进行降价和优惠促销时,要明确范围、规则透明、幅度合理,清晰标示原备案价格、现销售价格、活动期限。不得以虚假折扣销售,不得使用含糊其辞、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或销售术语。
杭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要求是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的一项措施,并不是个别媒体所说的“限降行为”或“限降令”,房价还是由开发商根据建设成本及市场供求等情况自主定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