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不是影响投资的原罪,市场份额才是老大
话题背景
2010年12月1日起,国家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这意味着我国内外资企业税制的全面并轨,标志着改革开放30多年后,在华外企的“超国民待遇”将走向终结,内外资企业今后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角逐。
政策一经公布,随即招来一些外商的抱怨,哀其“超国民待遇”终结。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外媒“揭露”中国投资环境恶化的言论。
新政策究竟将带来怎么样的连锁反应?外资企业如何正确看待?本期《财经三人吧》邀请了浙江财经学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韩灵丽教授、中日龙电器制品(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炼,让我们来一起分享他们的精彩观点。
观点碰碰车
1 “超国民待遇”是怎么回事?
本质上是一种不公平市场机制
吧主:都说内外资企业的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统一,意味着对外方“超国民待遇”的终结。对此该如何理解?
韩灵丽: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我们对外资企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外企在税收和土地使用上一直享受着很多优惠。1994年税制改革,还建立了中外资企业税负标准不同的两套所得税法律制度,即《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内资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是33%,实际税率是25%,而外资企业或外国企业的名义税率是30%+3%地方税率,实际税负也是33%,但外资企业在税收征收上实行“从营利之日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加上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不同、暂不缴纳城建税与教育附加费等优惠政策,就产生了“超国民待遇”。
杨炼:在“超国民待遇”上,我们还是很有体会的。我们这家企业是港资的,主要为东芝笔记本电脑配套外壳框体结构。2002年进入杭州时,还算高新技术企业,当时国内企业所得税是33%,但我们在开发区里建厂,所得税税率减半,是15%,且还有“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从盈利之日起,两年内免税,三年内减半,征7.5%的税,当时效益很好,2003年就盈利了。2008年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为25%,但我们还没有直接到位,每年上升一点,逐步向25%靠拢。回头来看这10年的发展,我们企业是真正享受了“超国民待遇的”。这种待遇以后基本上不会有了。
2 新政会影响吸引外资魅力吗?
税收不是唯一影响外商投资的因素
吧主:一年多来,不少国际舆论抨击中国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质疑中国实行“国民待遇”导致在华外商投资环境恶化。不少人关注的是,新政策会不会影响中国市场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
韩灵丽:好日子过惯了,忽然有了落差,心理不好受 ,这能理解。但是,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的修订,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两年后的今天,内资企业一样缴纳城建税与教育附加费,这对外商投资者来说,本来就在预期中,而且税负增加有限。只要是合理的且是在可承受范围内的税负增加,是不会影响中国市场对外国投资的吸引力的。数据最有说服力:今年前10个月,我国累计吸收外资820.03亿美元,同比增长15.71%,表明外资依然青睐中国这一投资目的地。
杨炼:税收并不是唯一影响外商投资的因素,企业的终极目的是为了盈利,关键是要看市场有多大。如果市场足够大,能赚钱,企业就会投资。企业要到一个成熟和健康的国家里面去投资。像欧美一些国家,好像没有听说对外商有什么特别的照顾,但外商还是要去投资,因为有钱赚啊。我认为,中国统一内外资企业税制,并不意味着中国外商投资环境的恶化。中国作为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市场足够巨大,且经济保持快速增长,即便是在全球金融危机中,依然是全球经济的一个亮点,这就是吸引资本聚集最好的理由。当然,还有政治稳定、劳动力资源丰富等优势。
3 该如何正确看待“国民待遇”?
外资正由成本驱动型向市场驱动型转型
吧主: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了全面统一,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被彻底终结。企业该如何正确看待?
韩灵丽: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要以市场化为导向,构建公平的竞争机制。统一税负,是公平竞争的标志。政府提供包括城市建设、教育投资等公共服务,其受益者是全体纳税人,所以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应当由内外资全体企业共同缴纳。
现阶段,在税收上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时机已经成熟。一方面,中国已成为国际上最大的、最具吸引力的市场,外资产品逐渐由外销转向“内外兼备”,甚至在中国市场与我国企业展开竞争,所以要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设,外商投资者在平等地享受中国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同时,也应当履行平等的纳税义务。
杨炼:外资“超国民待遇”的终结是政策调整的大方向。因为招商引资分两种:一是成本驱动型,外商主要是看好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和土地,产品用于外销;另一种是市场驱动型,外商更多的是看好内销市场,比如6成以上的日本和美国资本就是这样做的。
企业投资关键是看市场份额,哪里市场大就去那里投资,外资企业正在由成本驱动型向市场驱动型转型。一个世界500强企业,承担着轻松的税负,在中国市场上同中国企业竞争,显然是不公平的。从外资“超国民待遇”的终结可以看出,中国意识到不应该只为了引资而牺牲本国的资源和损害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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