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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追认鲍永清为革命烈士
2015-02-11 06:30:26 杭州网

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因扑救森林大火而英勇牺牲的淳安县汾口镇宏鲍村村民鲍永清,2014年年底被民政部追认为“革命烈士”称号。昨日上午,淳安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专程来到汾口镇宏鲍村,为鲍永青家属颁发革命烈士荣誉证书,并看望和慰问其家属。

2014年2月1日中午,汾口镇宏鲍村因村民燃放爆竹不慎引发森林大火,火势迅速蔓延,并很快威胁到附近乡镇山林。危急关头,年过半百的宏鲍村村民鲍永清表现出大无畏的忘我牺牲精神,自发赶往现场用树枝打火,并同其他村民一起开辟防火隔离带。眼看着大火就要被扑灭,不料突然刮起一阵大风,火借风势向鲍永清袭来,一下子将其吞噬,他当场昏倒在地,并顺着山势滚落了两三米。同村村民及时抢救、县第二人民医院全力救治,仍未能挽回鲍永清的生命。

为传递正能量,弘扬英雄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淳安县人民政府指示县民政局全面负责搜集鲍永清事迹评烈的相关资料,并上报浙江省人民政府。2014年底,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准,民政部追认鲍永清为革命烈士。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龚明刚 淳安记者站 程海波    编辑: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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