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杭州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杭政办〔2009〕6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2年杭州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认定领域
申报2012年杭州名牌产品,必须具备《杭州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优先鼓励我市大力发展的十大产业企业申报。限制性条件:
1.对同一类别的服务业申报企业数量低于3家的,将不予开展认定工作。
2.药品(含保健品、医疗器械)继续不列入2012年杭州名牌评价范围(包括复评);食品类产品要求连续5年以上在各级质量监督检查中合格,且申报企业通过HACCP或ISO22000认证。
二、申报程序
1.如实填写《杭州名牌(服务名牌)产品申请表》;
2.由当地统计、财政、地税、国税、环保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中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证明;
3.工(农、服务)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当地质监部门汇总。
请各有关部门积极予以配合,并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三、受理和上报时间
各区、县(市)质监部门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受理杭州名牌申请。6月18日前,区、县(市)质监部门将同意推荐的名牌产品申报材料(包含证明原件的纸质材料和材料电子版各一份)、EXCEL电子表申报产品汇总表上报到市名牌办。逾期不再受理,上报后材料不得调换。
四、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含复评)杭州名牌产品,需提供如下材料:
1.杭州名牌(服务名牌)产品申请表;
2.统计、财政部门出具的近三年销售(经营收入)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外经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出口证明,农业部门出具的农产品种植(养殖)面积证明,环保部门出具的企业2010年以来排放达标和没有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3C认证、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产品、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近两年申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服务业不需要),食品需出具申报产品连续五年质量检测报告(2008年-2012年);
5.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
6.申报农业、服务业名牌的企业需提供主要顾客(使用方)清单(200名以上,含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单独装订。
7.申报产品、生产线及企业全貌照片;
8.企业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今年杭州名牌评价工作将在农业产品和服务业产品中开展申报企业的顾客满意度和公众美誉度评价。顾客满意度评价由名牌办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公众美誉度评价将在杭州网(www.hangzhou.com.cn)上以网络票选形式开展,评价结果将按权重计入企业的最终得分。
2.各地新申报的工业产品中,高技术、高附加值、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和装备制造业的比例必须达到65%以上;推荐的农业产品中,种养殖农产品和加工类农产品的原料原则上须来自省、市、县三级标准化示范园区或基地。
3.各地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今年,市名牌办将首次对企业申报材料采取评分制度,材料得分计入企业评价总得分。
4.《杭州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杭州名牌产品申请表》、《杭州服务名牌产品申请表》及附件1-2.2等有关表格,请登录杭州质量网直接下载(网址:www.hzqts.gov.cn)。
未尽事宜,请与各区、县(市)质监部门联系。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75号,联系人:马东伟,电话:87152569。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